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器用之宜篇第十一

陈旉农书 · 第 12/26 节

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。器苟不利,未有能善其事者也。利而不备,亦不能济其用也。

《诗》曰:“偫乃钱镈,奄观铚艾。”传曰:收而场工,偫而畚梮。时雨既至,挟其枪刈耨镈,以旦暮从事于田野。当是时也,器可以不备具以供其用耶?

故凡可以适用者,要当先时豫备,则临时济用矣。苟一器不精,即一事不举,不可不察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