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始四年
四年春正月,郊祀高祖以配天,宗祀孝文以配上帝。
改殷紹嘉公曰宋公,周承休公曰鄭公。
詔曰:「蓋夫婦正則父子親,人倫定矣。前詔有司復貞婦,歸女徒,誠欲以防邪辟,全貞信。及眊悼之人刑罰所不加,聖王之所制也。惟苛暴吏多拘繫犯法者親屬,婦女老弱,搆怨傷化,百姓苦之。其明敕百寮,婦女非身犯法,及男子年八十以上七歲以下,家非坐不道,詔所名捕,它皆無得繫。其當驗者,即驗問。定著令。」
二月丁未,立皇后王氏,大赦天下。
遣太僕王惲等八人置副,假節,分行天下,覽觀風俗。
賜九卿已下至六百石、宗室有屬籍者爵,自五大夫以上各有差。賜天下民爵一級,鰥寡孤獨高年帛。
夏,皇后見于高廟。加安漢公號曰「宰衡」。賜公太夫人號曰功顯君。封公子安、臨皆為列侯。
安漢公奏立明堂、辟廱。尊孝宣廟為中宗,孝元廟為高宗,天子世世獻祭。
置西海郡,徙天下犯禁者處之。
梁王立有罪,自殺。
分京師置前煇光、後丞烈二郡。更公卿、大夫、八十一元士官名位次及十二州名。分界郡國所屬,罷置改易,天下多事,吏不能紀。
冬,大風吹長安城東門屋瓦且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