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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蒼

汉书 · 第 379/845 节

張蒼,陽武人也,好書律曆。秦時為御史,主柱下方書。有罪,亡歸。及沛公略地過陽武,蒼以客從攻南陽。蒼當斬,解衣伏質,身長大,肥白如瓠,時王陵見而怪其美士,乃言沛公,赦勿斬。遂西入武關,至咸陽。

沛公立為漢王,入漢中,還定三秦。陳餘擊走常山王張耳,耳歸漢。漢以蒼為常山守。從韓信擊趙,蒼得陳餘。趙地已平,漢王以蒼為代相,備邊冠。已而徙為趙相,相趙王耳。耳卒,相其子敖。復徙相代。燕王臧荼反,蒼以代相從攻荼有功,封為北平侯,食邑千二百戶。

遷為計相,一月,更以列侯為主計四歲。是時,蕭何為相國,而蒼乃自秦時為柱下御史,明習天下圖書計籍,又善用算律曆,故令蒼以列侯居相府,領主郡國上計者。黥布反,漢立皇子長為淮南王,而蒼相之。十四年,遷為御史大夫。

正月甲午,御史大夫北平侯張蒼為丞相。張蒼亦學律歷,以為非是,罷之。其後黃龍見成紀,張蒼自黜,所欲論著不成。而新垣平以望氣見,頗言正歷服色事,貴幸,後作亂,故孝文帝廢不復問。

置陽陵邑。丞相北平侯張蒼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