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敖
任敖,沛人也,少為獄吏。高祖嘗避吏,吏系呂後,遇之不謹。任敖素善高祖,怒,擊傷主呂後吏。及高祖初起,敖以客從為御史,守豐二歲。高祖立為漢王,東擊項羽,遨遷為上黨守。陳豨反,敖堅守,封為廣阿侯,食邑千八百戶。高后時為御史大夫,三歲免。孝文元年薨,諡曰懿侯。傳子至曾孫越人,坐為太常廟酒酸不敬,國除。
初任敖免,平陽侯曹窋代敖為御史大夫。高后崩,與大臣共誅諸呂。後坐事免,以淮南相張蒼為御史大夫。蒼來絳侯等尊立孝文皇帝,四年,代灌嬰為丞相。
漢興二十餘年,天下初定,公卿皆軍吏。蒼為計相時,緒正律曆。以高祖十月始至霸上,故因秦時本十月為歲首,不革。推五德之運,以為漢當水德之時,上黑如故。吹律調樂,入之音聲,及以比定律令。若百工,天下作程品。至於為丞相,卒就之。故漢家言律曆者本張蒼。蒼凡好書,無所不觀,無所不通,而尤邃律曆。
蒼德安國侯王陵,及貴,父事陵。陵死後,蒼為丞相,洗沐,常先朝陵夫人上食,然後敢歸家。
蒼為丞相十餘年,魯人公孫臣上書,陳終始五德傳,言「漢土德時,其符黃龍見,當改正朔,易服色」。事下蒼,蒼以為非是,罷之。其後黃龍見成紀,於是文帝召公孫臣以為博士,草立土德時曆制度,更元年。蒼由此自絀,謝病稱老。蒼任人為中候,大為奸利,上以為讓,蒼遂病免。孝景五年薨,諡曰文侯。傳子至孫類,有罪,國除。
初蒼父長不滿五尺,蒼長八尺餘,蒼子復長八尺,及孫類長六尺餘。蒼免相後,口中無齒,食乳,女子為乳母。妻妾以百數,嘗孕者不復幸。年百餘歲乃卒。著書十八篇,言陰陽律曆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