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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懷王揖

汉书 · 第 408/845 节

梁懷王揖,文帝少子也。好詩書,帝愛之,異於他子。五年一朝,凡再入朝。因墮馬死,立十年薨。無子,國除。明年,梁孝王武徙王梁。

梁孝王子五人為王。太子買為梁共王,次子明為濟川王,彭離為濟東王,定為山陽王,不識為濟陰王,皆以孝景中六年同日立。

梁共王買立十年薨,子平王襄嗣。

濟川王明以垣邑侯立。七年,坐射殺其中尉,有司請誅,武帝弗忍,廢為庶人,徙房陵,國除。

濟東王彭離立二十九年。彭離驕悍,昏莫私與其奴亡命少年數十人行剽,殺人取財物以為好。所殺發覺者百餘人,國皆知之,莫敢夜行。所殺者子上書告言,有司請誅,武帝弗忍,廢為庶人,徙上庸,國除,為大河郡。

山陽哀王定立九年薨。亡子,國除。

濟陰哀王不識立一年薨。亡子,國除。

孝王支子四王,皆絕於身。

梁平王襄,母曰陳太后。共王母曰李太后。李太后,親平王之大母也。而平王之后曰任后,任后甚有寵於襄。

初,孝王有膑尊,直千金,戒後世善寶之,毋得以與人。任后聞而欲得之。李太后曰:「先王有命,毋得以尊與人。他物雖百鉅萬,猶自恣。」任后絕欲得之。王襄直使人開府取尊賜任后,又王及母陳太后事李太后多不順。有漢使者來,李太后欲自言,王使謁者中郎胡等遮止,閉門。李太后與爭門,措指,太后啼謼,不得見漢使者。李太后亦私與食官長及郎尹霸等姦亂,王與任后以此使人風止李太后。李太后亦已,後病薨。病時,任后未嘗請疾;薨,又不侍喪。

元朔中,睢陽人犴反,人辱其父,而與睢陽太守客俱出同車。犴反殺其仇車上,亡去。睢陽太守怒,以讓梁二千石。二千石以下求反急,執反親戚。反知國陰事,乃上變告梁王與大母爭尊狀。時相以下具知之,欲以傷梁長吏,書聞。天子下吏驗問,有之。公卿治,奏以為不孝,請誅王及太后。天子曰:「首惡失道,任后也。朕置相吏不逮,無以輔王,故陷不誼,不忍致法。」削梁王五縣,奪王太后湯沐成陽邑,梟任后首于市,中郎胡等皆伏誅。梁餘尚有八城。

襄立四十年薨,子頃王無傷嗣。十一年薨,子敬王定國嗣。四十年薨,子夷王遂嗣。六年薨,子荒王嘉嗣。十五年薨,子立嗣。

鴻嘉中,太傅輔奏:「立一日至十一犯法,臣下愁苦,莫敢親近,不可諫止。願令王,非耕、祠,法駕毋得出宮,盡出馬置外苑,收兵杖藏私府,毋得以金錢財物假賜人。」事下丞相、御史,請許。奏可。後數復敺傷郎,夜私出宮。傅相連奏,坐削或千戶或五百戶,如是者數焉。

荒王女弟園子為立舅任寶妻,寶兄子昭為立后。數過寶飲食,報寶曰:「我好翁主,欲得之。」寶曰:「翁主,姑也,法重。」立曰:「何能為!」遂與園子姦。

積數歲,永始中,相禹奏立對外家怨望,有惡言。有司案驗,因發淫亂事,奏立禽獸行,請誅。太中大夫谷永上疏曰:「臣聞『禮,天子外屏,不欲見外』也。是故帝王之意,不窺人閨門之私,聽聞中冓之言。春秋為親者諱。《詩》云『戚戚兄弟,莫遠具爾』。今梁王年少,頗有狂病,始以惡言按驗,既亡事實,而發閨門之私,非本章所指。王辭又不服,猥強劾立,傅致難明之事,獨以偏辭成罪斷獄,亡益於治道。汙衊宗室,以內亂之惡披布宣揚於天下,非所以為公族隱諱,增朝廷之榮華,昭聖德之風化也。臣愚以為王少,而父同產長,年齒不倫;梁國之富,足以厚聘美女,招致妖麗;父同產亦有恥辱之心。案事者乃驗問惡言,何故猥自發舒?以三者揆之,殆非人情,疑有所迫切,過誤失言,文吏躡尋,不得轉移。萌牙之時,加恩勿治,上也。既已案驗舉憲,宜及王辭不服,詔廷尉選上德通理之吏,更審考清問,著不然之效,定失誤之法,而反命於下吏,以廣公族附疏之德,為宗室刷汙亂之恥,甚得治親之誼。」天子由是寢而不治。

居數歲,元延中,立復以公事怨相掾及睢陽丞,使奴殺之,殺奴以滅口。凡殺三人,傷五人,手敺郎吏二十餘人。上書不拜奏。謀篡死罪囚。有司請誅,上不忍,削立五縣。

哀帝建平中,立復殺人。天子遣廷尉賞、大鴻臚由持節即訊。至,移書傅、相、中尉曰:「王背策戒,誖暴妄行,連犯大辟,毒流吏民。比比蒙恩,不伏重誅,不思改過,復賊殺人。幸得蒙恩,丞相長史、大鴻臚丞即問。王陽病抵讕,置辭驕嫚,不首主令,與背畔亡異。丞相、御史請收王璽綬,送陳留獄。明詔加恩,復遣廷尉、大鴻臚雜問。今王當受詔置辭,恐復不首實對。書曰:『至于再三,有不用,我降爾命。』傅、相、中尉皆以輔正為職,『虎兕出於匣,龜玉毀於匱中,是誰之過也?』書到,明以誼曉王。敢復懷詐,罪過益深。傅、相以下,不能輔導,有正法。」

立惶恐,免冠對曰:「立少失父母,孤弱處深宮中,獨與宦者婢妾居,漸漬小國之俗,加以質性下愚,有不可移之姿。往者傅相亦不純以仁誼輔翼立,大臣皆尚苛刻,刺求微密。讒臣在其間,左右弄口,積使上下不和,更相脐伺。宮殿之裏,毛氂過失,亡不暴陳。當伏重誅,以視海內,數蒙聖恩,得見貰赦。今立自知賊殺中郎曹將,冬月迫促,貪生畏死,即詐僵仆陽病,徼幸得踰於須臾。謹以實對,伏須重誅。」時冬月盡,其春大赦,不治。

元始中,立坐與平帝外家中山衛氏交通,新都侯王莽奏廢立為庶人,徙漢中。立自殺。二十七年,國除。後二歲,莽白太皇太后立孝王玄孫之曾孫沛郡卒史音為梁王,奉孝王後。莽篡,國絕。

贊曰:梁孝王雖以愛親故王膏腴之地,然會漢家隆盛,百姓殷富,故能殖其貨財,廣其宮室車服。然亦僭矣。怙親亡厭,牛禍告罰,卒用憂死,悲夫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