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勘記
三二二九頁 六行 閏九月辛未 按:此注繫永平元年下,查永平元年無閏,是年九月乙卯朔,有辛未,「閏」字當衍。
三二二九頁 七行 (陽)〔賜〕爵祿事 盧校謂「陽」疑「賜」字之訛。按:今輯本開元占經作「賜」。今據改。
三二二九頁 八行 (百)〔見〕三十五日去 按:校補引錢大昭說,謂本紀章懷注引伏侯古今注作「彗長三尺許,見三十五日乃去」。此「百」字疑當作「見」。今據改。
三二三0頁一三行 其十二月楚王英與顏忠等造作妖〔書〕謀反 據盧校補。按:集解引洪亮吉說,謂「十二月」宜作「十一月」。
三二三一頁 九行 後北匈奴寇〔邊〕入雲中至(咸)〔漁〕陽 據盧校補改。按:盧云「寇」下當有「邊」字。「咸」當作「漁」,何焯以南匈奴傳校改。
三二三二頁 一行 是時蠻夷陳縱等及哀牢王類〔牢〕反 按:南蠻傳「陳縱」作「陳從」。又按:西南夷傳「類」下有「牢」字,今據補。
三二三二頁 二行 攻(蕉)〔嶲〕唐城 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按文當作「嶲唐城」,嶲唐,永昌郡屬縣也。又集解引惠棟說,謂「焦」西南夷傳作「嶲」,當從傳。今據改。
三二三二頁 二行 安夷長宋延 按:西南夷傳「宋延」作「宗延」。
三二三二頁 五行 二(月)〔年〕九(日)〔月〕 殿本考證李良裘謂案書日例惟甲子,此兼言「九日」,訛也。上書「八月庚寅彗星出天巿」,此不應更紀二月事。且上書「元年正月丁巳」,則二月九日安得為甲寅乎?下云「十二月戊寅彗星出」,考章帝紀在建初二年,此「二月九日」
乃「二年九月」之訛也。又集解引洪亮吉說略同。今據改。
三二三二頁 八行 甲申金入斗魁 按:建初二年九月乙未朔,無甲申,注有訛。
三二三二頁 九行 五年二月戊辰 按:建初五年二月庚辰朔,無戊辰,注有訛。
三二三二頁 九行 五月戊寅 按:汲本、殿本「五月」作「三月」。
三二三二頁一二行 元和(元)〔二〕年四月丁巳 據盧校改。按:章帝崩於章和二年,下云「後四年章帝崩」,自元和二年至章和二年,相距恰四年也。
三二三三頁 二行 壬戌有流星起天將軍 按:永平元年三月丁亥朔,無壬戌,志文有訛。
三二三三頁 四行 並進兵臨私渠北鞮海 按:「北」當依范書竇憲傳作「比」。
三二三三頁 七行 癸亥鎮在參 按:注繫永元元年正月之後,查是年正月戊子朔,無癸亥,注有訛。
三二三三頁一四行 四月丙辰 按:永元二年四月辛巳朔,無丙辰,志文有訛。
三二三四頁 四行 有兵兵罷〔無兵〕兵起 盧校謂「兵起」上脫「無兵」二字,通考有。今據補。
三二三四頁 七行 丁丑火在氐東南星東南 按:注繫於永元二年四月之後,查是年四月辛巳朔,無丁丑,注有訛。
三二三四頁一0行 憲女弟婿郭舉為侍中射聲校尉 按:竇憲傳作「憲女婿」,通鑑同,此云「憲女弟婿」,未詳孰是。
三二三四頁一一行 至四年六月丙(寅)〔辰〕發覺 集解引洪亮吉說,謂案和帝紀云庚申幸北宮,詔收捕憲黨,則此志「丙寅」應作「丙辰」為是。又案下五行志,丙辰地震,後五日詔收憲,丙辰至庚申正五日。今據改。
三二三四頁一四行 色白言(義)〔喪〕 據汲本、殿本改。
三二三五頁 三行 七月水大漂殺人民傷五穀許侯馬光有罪自殺 按:校補謂案本書和紀,永元六年七月有旱無水,五行志亦不載是年七月水。又馬光自殺,紀屬二月,亦不在七月。
三二三五頁 四行 與度遼將軍朱徵 按: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和帝紀、匈奴傳俱作「朱徽」。
三二三五頁一三行 十一月甲戌 按:永元七年十一月戊寅朔,無甲戌,志文有訛。
三二三五頁一四行 十二月己卯 按:永元七年十二月戊申朔,無己卯。下云丙辰,則「己卯」乃「乙卯」之訛。
三二三六頁 一行 樂成王宗 按:校補引錢大昭說,謂「宗」傳作「崇」。
三二三六頁 二行 遼東鮮卑〔反〕太守祭參不追虜徵下獄誅 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參考鮮卑傳,當作「鮮卑寇肥如,遼東太守祭參不追虜,徵下獄誅」。按:校補謂此「卑」下脫「反」字耳。遼東鮮卑者,鮮卑之種別。本書鮮卑傳載參沮敗事,亦原作「遼東鮮卑」。上已言遼東,則「太守」上自不必更出「遼東」字,史例然也。今依校補補「反」字。
三二三六頁 七行 司其出日而數之 按:校補謂司讀為伺。又按:汲本「日」作「入」。
三二三六頁一四行 白狼樓薄種王 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「樓」和紀作「貗」。
三二三七頁 六行 二月十日丁酉 按:「十日」二字當衍。既書丁酉,不當更書某日,且永元十四年二月壬申朔,丁酉為二十六日,非十日也。
三二三七頁 六行 十一月丁丑 按:永元十四年十一月戊戌朔,無丁丑,注有訛。
三二三七頁一一行 元興元年十〔二〕月(二日)和帝崩 據集解引錢大昕、洪亮吉說改。
三二三七頁一四行 元興元年二月庚辰 按:是月乙酉朔,無庚辰,志文有訛。
三二三七頁一五行 閏月辛亥 按:元興元年閏九月辛巳朔,無辛亥,志文有訛。
三二三八頁 九行 與王尊叔元茂等謀 按:汲本「王尊」作「王遵」。
三二三八頁一0行 刦刺尚書 按:「刺」疑「敕」之訛。
三二三九頁 五行 四月乙亥 按:注繫永初二年下,查永初二年四月丙申朔,無乙亥,注有訛。
三二三九頁 五行 八月己亥 按:是年八月甲子朔,無己亥,注有訛。
三二三九頁 八行 沛王(牙)〔正〕薨 集解引惠棟說,謂「牙」當作「正」,傳寫誤也。今據改。按:沛王正,沛獻王輔之孫,謚節。
三二三九頁一一行 五月丙寅 按:注繫永初三年下,查永初三年五月庚寅朔,無丙寅,注有訛。
三二三九頁一一行 國多任刑也 按:汲本、殿本「任」作「淫」。
三二三九頁一五行 四年六月甲子 按:汲本、殿本作「丙子」。
三二三九頁一六行 後太尉〔張禹司空〕張敏〔皆〕免官 據盧校依御覽八七五補。
三二四0頁 三行 臣昭以占為明〔堂〕豈任尚所能感也 據盧校補。按:殿本有「堂」字,脫「豈」字。
三二四0頁 八行 六月丙申至戊戌 按:元初四年六月癸卯朔,無丙申、戊戌,志文有訛。
三二四0頁一一行 自永初五年到永寧十年之中 按:「十」原訛「七」,逕改正。
三二四一頁 三行 黃帝占曰火攻 按:盧校謂「火攻」通考作「大敗」。
三二四二頁 一行 太白犯昴畢為(近)〔邊〕兵 據盧校改。
三二四二頁 七行 遣司徒劉喜等 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「喜」范書作「熹」。
三二四二頁一一行 元年四月丙午 按:延光元年四月乙亥朔,無丙午,注有訛。
三二四三頁 九行 閏月乙酉 按:永建二年閏六月乙巳朔,無乙酉,志文有訛。
三二四三頁一二行 使匈奴中郎〔將〕張國 據盧校補。
三二四三頁一五行 丁巳月犯心 按:注繫永建二年二月下,查永元二年二月丁丑朔,無丁巳,注有訛。
三二四四頁 一行 三年二月癸未 按:永建三年二月辛丑朔,無癸未,注有訛。
三二四四頁 九行 敦煌太守徐白 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西域傳「白」作「由」。
三二四四頁一0行 使烏桓親漢都尉戎末瘣等出塞 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鮮卑傳「末」作「朱」。
三二四四頁一五行 二年四月壬寅 按:陽嘉二年四月辛未朔,無壬寅,注有訛。
三二四四頁一五行 五月癸巳 按:陽嘉二年五月庚子朔,無癸巳,注有訛。
三二四四頁一五行 十一月辛未 按:陽嘉二年十一月戊戌朔,無辛未,注有訛。
三二四四頁一五行 十二月壬寅 按:陽嘉二年十二月丁卯朔,無壬寅,注有訛。
三二四五頁 一行 四月乙卯 按:「四月乙卯」 不當置於「十二月辛未」之後,或「四月」上脫「四年」二字,然陽嘉三年四月乙丑朔,四年四月庚申朔,皆無乙卯,注顯有訛。
三二四五頁 一行 永和元年正月丁卯 按:汲本、殿本「正月」作「五月」。
三二四五頁 二行 吳郡太守行丞事羊珍與越兵弟葉吏民吳銅等 按:順帝紀作「吳郡丞羊珍」,「太守」字當衍。
三二四五頁 四行 又〔九〕江賊蔡伯流等數百人攻廣陵九江 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順帝紀作「九江賊」,此脫「九」字。今據補。按:盧文弨云文法不順,紀云「攻郡界及廣陵」,得之。
三二四五頁 四行 殺〔江〕都長 據集解引錢大昕說補。按:順帝紀有「江」字。
三二四五頁 六行 九月壬午 按:注繫於永和二年下,查永和二年九月丙午朔,無壬午,注有訛。
三二四五頁一二行 (陽)〔楊〕定 據集解引錢大昕說改。
三二四五頁一五行 擊西羌於北地(謝)〔射〕姑山下 據順帝紀及西羌傳改。
三二四六頁一二行 廢為尉氏侯又徙為犍陽都鄉侯薨 按:清河王蒜坐貶為尉氏侯,不得云廢,文有訛。集解引洪頤烜說,謂桓帝紀、清河孝王傳並云蒜坐貶為尉氏侯,徙桂陽,自殺。
三二四七頁 六行 元年二月壬午 按:漢安元年二月庚戌朔,無壬午,注有訛。
三二四七頁 七行 丙辰月入斗中 按:注繫於漢安二年五月之後,查漢安二年五月癸酉朔,無丙辰,注有訛。
三二四七頁一一行 (三)〔二〕月丁丑 據盧校依通鑑目錄改。按:是年二月丁巳朔,有丁丑,三月丙戌朔,無丁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