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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勘記

后汉书 · 第 57/1092 节

三三二七頁一一行 章帝建初元年三月甲(申)〔寅〕 校補謂帝紀作「甲寅」。按:是年三月癸卯朔,無甲申,今依帝紀改。

三三二八頁 四行 匈奴單于於除(難)鞬叛 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「難」字衍。又引惠棟說,謂紀無「難」字。今據刪。

三三二八頁 八行 使征西將軍劉尚擊之 按: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此又一劉尚,乃南陽宗室,襲封朝陽侯者。又引周壽昌說,謂袁紀作「執金吾劉尚」。非建武二十二年之武威將軍,彼前以擊夷而敗沒矣。本紀作「行征西將軍」,此無「行」字。

三三二八頁一四行 郡國四地震 按:集解引洪亮吉說,謂安紀「四」作「九」。

三三二九頁 一行 七年正月壬寅二月丙午郡國十八地震 錢大昭云本紀但有二月丙午之事,此「正月壬寅」四字疑衍。按:校補謂當衍者乃「二月丙午」四字。是年四月丙申晦,日有食之,紀、志並同。四月晦為丙申,則二月不得有丙午。紀本有誤,而此志「二月丙午」四字,疑後人據紀妄增也。

三三二九頁 七行 壞敗城郭 按:汲本、殿本「壞敗」作「敗壞」。

三三二九頁一0行 建光元年九月己丑 按:集解引洪亮吉說,謂安紀作「十一月己丑」。

三三二九頁一一行 信宮人及阿母聖等讒(云)〔言〕 據何焯校改。

三三二九頁一二行 皆得用權 校補引錢大昭說,謂「用」閩本作「擅」。今案:殿本亦作「擅」。

三三二九頁一四行 京都郡國三十二地震 按: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安帝紀無「十二」字。

三三三0頁 一行 四年十〔一〕月丁巳 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順帝紀作「十一月」。按:延光四年十月乙酉朔,無丁巳,今依紀改。

三三三0頁 一行 兄弟閻顯等並用事 按:「兄弟」原作「弟兄」,逕乙正。

三三三0頁 七行 永和二年四月(庚)〔丙〕申 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順帝紀作「丙申」。按:是年四月戊寅朔,無庚申,今從帝紀改。

三三三0頁一四行 涼州(都)〔部〕郡六地震 據集解引陳景雲說改。

三三三0頁一四行 凡百八十(日)〔地〕震 集解引洪亮吉說,謂「日」字衍。又引惠棟說,謂紀云「地百八十震」,非百八十日也。按:校補謂「日」乃「地」之訛。言震不言地,則無以明其確為地震,故紀亦必云「地百八十震」也。今據校補說改。

三三三一頁 一行 尚書欒巴諫事 按:集解王先謙謂「事」疑「爭」之誤。

三三三一頁一一行 聽之 按:疑當作「德之」,與上文和帝永元七年「和帝與中常侍鄭眾謀奪竇氏權,德之」同。

三三三二頁 二行 光和元年二月辛未 按: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靈帝紀作「己未」。

三三三二頁 四行 酒泉表氏地八十餘動 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「氏」紀作「是」,古字通。

三三三二頁 九行 劉歆以為崩猶(地)〔弛〕也 校補謂「地」乃「弛」之訛,前志引劉歆說「崩,弛崩也」可證,各本皆失正。今據改。

三三三二頁一三行 明年冬(至)〔巫〕蠻夷反 校補謂據紀「至」乃「巫」之訛。今據改。

三三三三頁 二行 河東(恒)〔垣〕山崩 集解引洪亮吉說,謂恒山在上曲陽,不屬河東,應如殤紀作「垣山」為是。今據改。

三三三三頁 五行 元初元年三月己卯 校補謂紀作「二月己卯」。按:是年二月壬辰朔,無己卯,紀訛。

三三三三頁 六行 劫略吏民 按:「吏民」原作「民吏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乙正。

三三三三頁一三行 (事)〔是〕上帝示象以誡陛下也 據汲本、殿本改。

三三三四頁 六行 延熹元年七月乙巳 按:集解引洪亮吉說,謂案桓紀作「己巳」,下云「甲子,太尉黃瓊免」,則宜以續志「乙巳」為是。

三三三四頁 七行 三年五月(戊申)〔甲戌〕 集解引洪亮吉說,謂桓紀「戊申」作「甲戌」。按:是年五月甲子朔,有甲戌,無戊申,今據紀改。

三三三四頁 八行 泰山博尤來山判解 按:校補謂紀作「岱山及博尤來山並頹裂」。就志言之,泰山郡名,博縣名,尤來山名,判解是從中分裂,特指尤來一山。自紀言之,則岱山亦言山,與尤來山並頹裂,明是兩山矣。

三三三四頁一0行 永康元年五月丙午 按:集解引洪亮吉說,謂桓紀作「丙申」。

三三三四頁一一行 竇氏等欲誅常侍黃門 按:「氏」疑當作「武」。

三三三五頁 二行 以清河王子年少號精耳 校補謂「精耳」疑當作「精敏」。今按:「耳」疑「聰」字之訛,聰字脫其右半,遂成「耳」字也。

三三三五頁一三行 其後晨迎氣黃郊 按:汲本、殿本「黃」作「東」,訛,此與禮儀志合。

三三三六頁一0行 於是大怒 按:「於是」下疑脫「帝」字。

三三三六頁一二行 章帝不知竇太后不善 按:張森楷校勘記謂竇后在章帝世不應稱太后,「太」疑當作「皇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