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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勘記

后汉书 · 第 95/1092 节

三四二一頁一0行 有氾城 按:「氾」原訛「汜」,逕改正。

三四二一頁一一行 臨潁 按: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和帝女封臨潁公主,志似脫「邑」字。桓帝時,邊韶為臨潁侯相,蓋公主之子襲封為侯也。

三四二二頁 一行 衝陵 按:前志「衝」作「傿」。

三四二二頁 三行 輪氏 按:前志作「綸氏」。

三四二二頁 三行 建初四年置 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按前志潁川郡有綸氏,疑縣不自建初置也。今按:漢書補注王先謙謂「置」疑「復」之誤。

三四二二頁一五行 高陵山汝水所出 按:張森楷校勘記謂案前志,潁川、汝南俱有定陵,此定陵下但云「有東不羹」,其高陵云云在汝南定陵下,今於此處注之,非是。

三四二二頁一六行 是文帝繼王位 按:張森楷校勘記謂案上下文義,「是」字頗不相屬,疑當作「時」,否則下有「時」字脫去。

三四二三頁 五行 徐廣曰岸亭 集解引惠棟說,謂當作「岸門亭」,諸本缺「門」字。今按:史記魏世家裴駰集解引作「岸亭」,小司馬索隱引作「岸門亭」。

三四二三頁 六行 獻帝徙都改許昌 按:集解引周壽昌說,謂考獻帝改都許在建安二年八月,改許縣為許昌縣在魏文帝黃初二年,非獻帝徙都時改名也。注誤。

三四二三頁 七行 成十七年伐(齊)〔鄭〕至曲洧 按:據左傳「齊」當作「鄭」,各本皆未正,今改。

三四二三頁 九行 克段於鄢 按:「段」原訛「假」,逕改正。

三四二三頁一二行 伐魏蜀澤 按:殿本考證謂魏世家作「濁澤」,六國年表又作「涿澤」。

三四二三頁一七行 史記曰周敬王十九年鄭伐負黍 按: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按周本紀無此文。年表是周威烈王十九年鄭敗韓於負黍,時鄭繻公十六年,韓景侯二年也。又按:「伐」原訛「代」,逕改正。

三四二三頁一七行 遇許由於負黍(山) 據集解引惠棟說刪。

三四二四頁 五行 新息〔侯〕國 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「國」上當有「侯」字,馬援所封。今據補。按:集解又引馬與龍說,謂光武封朱浮為侯,在馬援前,見浮傳。

三四二四頁 六行 濦強 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說文「濦」作「濦」,云「濦水出陽城少室山,東入潁」。

三四二四頁 六行 〔有〕道亭故國 張森楷校勘記謂「道」上當有「有」字,各本皆脫,蓋道是國,道亭非國也。按:張說是,今據補。

三四二四頁 七行 安城侯國 按:前志作「安成」。錢大昕謂銚期封安成侯,即此安城也。光武又封劉賜為安成侯。

三四二四頁 八行 慎陽 集解引惠棟說,謂索隱、路史引司馬志皆作「滇陽」。前志作「慎陽」,闞駰云合作「滇」。今按:前書師古注謂「慎」字本作「滇」,音真,後誤為「慎」耳。

三四二五頁 一行 有(摯)〔{執羊}〕亭見說文 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「摯」當作「{執羊}」。說文「汝南平輿縣有{執羊}亭」,讀若晉。今據改。

三四二五頁 六行 縣有葛陂鄉 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「葛陂」一作「葛陵」。

三四二五頁 六行 民謂之楚王岑 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水經汝水注作「楚王琴」,云楚人謂冢曰琴也。

三四二五頁 七行 輒頹壞〔填〕厭 集解引惠棟說,謂諸本脫「填」字。今據補。

三四二五頁 九行 縣東有桑里亭 按:今杜注云「郎陵縣東南有桑里」,不言「亭」。

三四二五頁一二行 无忌說魏安僖王 按:「无」原訛「元」,逕改正。

三四二五頁一三行 鮦陽南有繁陽亭 按:今杜注云「繁陽,楚地,在汝南鮦陽縣南」,不言「亭」。

三四二五頁一四行 史記楚封王孫勝白公 按:下引杜注,「史記」疑「左傳」之誤。杜注見左哀十六年。

三四二五頁一四行 褒信縣有白亭 按:左傳哀十六年杜注「褒信縣」下有「西南」二字。

三四二六頁 七行 穀熟 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「熟」當作「孰」。

三四二六頁 七行 衝 按:前志作「傿」。

三四二六頁 八行 薄故屬山陽〔湯〕所都 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案「山陽」下脫「湯」字。薄與亳通,前書臣瓚注「薄,湯所都」是也。今據改。

三四二六頁一四行 邾人懸公冑於魚門 按:殿本考證齊召南謂睢陽宋國,不應有邾城門事。此亦錯簡,當在「魯國騶本邾國」下。

三四二六頁一五行 杜預曰有梁亭 按:今杜注云「睢陽縣東有地名揚梁」。

三四二七頁 四行 左傳宋萬殺宋閔公於蒙澤 按:柳從辰云左傳「殺」作「弒」,無「宋」字。校補謂今案注引左傳文往往有增損字句處,章懷注亦然。「弒」多改「殺」,則有所避忌也。

三四二七頁 八行 (左傳)〔杜預〕曰在縣東北 集解王先謙謂「左傳」二字應作「杜預」,見桓十三年注,諸本皆誤。今據改。

三四二七頁 九行 杜預曰蒙縣西北有薄城 按:杜注見莊十二年,「薄」作「亳」。

三四二七頁一0行 秦泗(川)〔水〕郡 殿本考證謂「川」何焯校本改「水」。集解引惠棟說,謂「川」當作「水」。今據改。

三四二七頁一五行 公丘本(膠)〔滕〕國 據殿本改。按:前志亦云「故滕國」。

三四二七頁一六行 虹 按:汲本作「紅」。前志作「〈工虫〉」,音貢。

三四二八頁 三行 左傳定八年鄭伐許 按:定八年無鄭伐許事,疑有誤。

三四二八頁一七行 襄二十年盟於澶淵 按: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春秋之澶淵,杜云在頓丘縣南,劉昭以杼秋之澶淵當之,非也。

三四二九頁 一行 戶十一萬二千六百五十三口百五十四萬七千五百七十二 張森楷校勘記謂每戶十三四人,戶少口多,毋乃不倫?今按:惠棟補注前引李心傳云,西漢戶口至盛之時,率以十戶為四十八口有奇,東漢戶口率以十戶為五十二口,此必有誤。

三四二九頁 六行 (邛)〔邛〕有旨苕 據集解本改。

三四二九頁 七行 (楚)〔追〕項籍至固陵 據汲本、殿本改。

三四二九頁 七行 晉灼漢書注云 按:「灼」原訛「卿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正。

三四二九頁 七行 汝南固始縣 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前志淮陽有固始縣,云「汝南」者,非也。

三四二九頁一五行 魯國〔古〕奄國 據殿本補。按:汲本亦脫「古」字,王先謙謂大注「奄國」上缺「古」字,各本皆有。

三四二九頁一六行 六國時曰徐州 按:此「徐」非禹貢徐州之「徐」。司馬貞謂「徐」字從「人」,說文作「䣄」,並音舒。何焯校本定作「俆」。說詳補注。

三四三0頁 二行 黃帝生於壽丘 按:「生」原訛「主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正。

三四三0頁 七行 亂吾書董仲舒 按:校補謂本書鍾離意傳章懷注引意別傳「亂」作「修」,未詳孰是。

三四三0頁 八行 璧有七 按:此「璧」字及下兩「璧」字原皆訛「壁」,逕改正。

三四三0頁一0行 及護几席(嗣)〔劍〕履 據汲本、殿本改。

三四三0頁一三行 與孔子冢併 汲本、殿本「併」作「近」。按:併,相並也,作「併」義長。

三四三0頁一四行 宋伐鄭取牛首 按: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左傳之牛首,杜元凱以為鄭邑,劉昭以魯之牛首亭當之,非也。

三四三0頁一六行 劉薈騶山記 按:汲本「薈」作「會」。

三四三一頁 六行 縣南有郚鄉城 按:今杜注作「有郚城」,無「鄉」字。

三四三一頁一0行 縣邑〔公〕侯國九十九 校補引錢大昭說,謂兗州作「縣、邑、公、侯國八十」,以有東郡衛公國也。今豫州汝南郡有宋公國,則此「侯」上亦當有「公」字。今據補。

三四三一頁一二行 鉅鹿之廮陶曲(陽)〔周〕 集解引馬與龍說,謂「陽」當作「周」,諸本皆誤。今據改。

三四三一頁一三行 (廣平之)廣平任(城) 錢大昭謂閩本無「廣平之」三字,據建武十三年省廣平國入鉅鹿,則不得云「廣平之廣平」。今據刪。又集解引馬與龍說,謂謝鍾英云任城屬東平,任縣屬鉅鹿,志衍「城」字。今據刪。

三四三二頁 一行 〔五鹿〕墟故沙鹿 集解引惠棟說,謂水經河水注引郡國志,云「五鹿墟故沙鹿,有沙亭」。案前書元后傳云「元城東有五鹿之墟,即沙鹿地也」。應脫「五鹿」二字。今據補。

三四三二頁 三行 梁期 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史記作「梁淇」。

三四三二頁一二行 前志曰在縣西 前書地理志魏郡內黃注:「應劭曰,今黃澤在西。」按文「前志」當作「應劭」。

三四三二頁一五行 盟于沙(亭)杜預曰〔沙亭〕在縣東南 集解引惠棟說,謂左傳云「盟于沙」,衍「亭」字。杜注云「沙亭在縣東南」,脫「沙亭」二字。今據以刪補。

三四三二頁一五行 七年盟于瑣 按:杜注云「瑣即沙也」。

三四三三頁 八行 鄡 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前志作「郻」,古字通。

三四三三頁一四行 (取)〔肥〕故都也 據殿本改。

三四三四頁一0行 〔在平棘〕縣西北四十里 按:汲本、殿本作「在縣西四十里」。集解引惠棟說,謂哀四年,國夏伐晉,取欒,杜預云「欒城在平棘縣西北」。此脫「在平棘」三字。今據補。

三四三四頁一五行 (母)〔毋〕極 據殿本改。按:校補謂作「母」者誤,通典作「無極」,可證。

三四三五頁 四行 晉地道記有馬安關 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水經水注引地道記作「馬溺關」,又引中山記,云「人渡馬溺,是山之要害也」。

三四三五頁 五行 堂關在中人西北百里 按:汲本、殿本「堂」作「唐」。

三四三五頁 九行 有陽安關 按:「關」原訛「闕」,逕改正。

三四三五頁一二行 阜城故昌城 按: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前志昌城縣屬信都郡,而勃海郡卻有阜城縣。又引惠棟說,謂宋書州郡志云前漢渤海有阜城縣,續志云故昌城,信都有昌城,未詳孰是。

三四三五頁一四行 南深(國)〔澤〕故屬涿 據殿本改。按: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「國」當作「澤」。案前志,涿郡、中山皆有深澤縣,而涿郡加「南」字,續志有南深澤,無深澤。

三四三六頁 四行 和帝永元(三)〔二〕年復故 據殿本改。按:集解引洪亮吉說,謂「三年」應作「二年」。

三四三六頁一一行 東武(成)〔城〕 據汲本、殿本改。

三四三七頁 四行 中丘 按: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當云「故屬常山」。

三四三七頁一一行 高城侯國 按:前志作「高成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