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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勘記

后汉书 · 第 112/1092 节

三四四八頁 二行 有大棘鄕有首鄕 按:殿本考證齊召南謂大注此二鄕皆應在上文襄邑「有承匡城」之下。大棘、首鄕皆襄邑地,非己吾地也,不知何以脱入於此。

三四四八頁 五行 杜預曰在〔雍丘〕縣西北 左傳杜注作「在陳留雍丘縣西北」。按:晉泰始元年封魏廢帝爲陳留王,治小黃,省陳留入之,晉無陳留縣,此「雍丘」二字不可省,今據補。

三四四八頁一六行 縣東南有戎城 按:此亦杜注,見隱二年。

三四四九頁 二行 在〔封邱〕縣南 集解引惠棟説,謂案杜注在封邱縣南,注脱「封邱」二字。今據補。

三四四九頁 八行 孔子(囚)〔圍〕此 按:校補謂「囚」當是「圍」之訛。今據改。

三四四九頁一四行 (桓八)〔僖五〕年齊侯(師)〔會〕於首止 據殿本考證齊召南説改。

三四四九頁一四行 有首(止城)〔鄕〕 據殿本考證齊召南説改。

三四五0頁 四行 濕水出 按:集解引惠棟説,謂前志及水經皆作「漯」。説文作「濕」,從水〈濕,去「氵」〉聲。

三四五0頁 五行 有(沛)〔泲〕廟 按:前志作「泲」。集解引惠棟説,謂案風俗通云「濟出常山房子贊皇山,東入沮,廟在東郡臨邑縣」,則是濟瀆之廟也。尙書古文「濟」作「泲」,當從「泲」。今據改。

三四五0頁 五行 有聶(戚)〔城〕 集解引惠棟説,謂京相璠云「聊城縣東北三十里有故攝城」,當作「聶城」。今據改。

三四五0頁 七行 有岡成城 按:集解引惠棟説,謂水經注引作「岡成亭」。

三四五一頁 二行 (白虎通)〔皇覽〕曰帝嚳冢在城〔南〕臺陰野〔中〕是也 按:集解引惠棟説,謂「在城」下諸本脱「南」字,「野」下脱「中」字。語見皇覽,云「白虎通」者誤也。今據改。

三四五一頁 九行 杜預注傳曰衞作新臺在縣北 按:「新臺」疑「莘亭」之訛。左桓十六年「公使諸齊使盜待諸莘,將殺之」,杜注「莘,衞地,陽平縣西北有莘亭」。

三四五一頁一一行 晉敗鄭鐵 按:晉敗鄭鐵乃哀二年事,注繫文元年下,疑有脱誤。

三四五一頁一二行 前書故發干(縣)〔城〕 據汲本改。按:校補謂不曰「前志」而曰「前書」,則固非指前志之發干,蓋前志之發干所治已非故地,而竿城卽前漢故發干城,其地至後漢已併入於衞也。如卽前志之發干城,則旣言「前」,不必改言「故」矣。前書衞靑傳封靑子登爲發干侯,或卽在此。是則故發干乃侯國城,一作「縣」,非也。

三四五一頁一六行 雒陽東九百七十五里 按:汲本作「六百七十二里」。

三四五二頁 一行 有闞亭 按:校補謂前志東平陸,應劭云「古厥國,今有厥亭是」,與此言有闞亭,卽春秋「會於闞」之闞不符,未詳孰是。

三四五二頁 二行 富成 按:前志作「富城」。

三四五二頁 五行 杜預曰縣東南有郈鄕亭 按:今杜注云「郈在東平無鹽縣東南」,不言「郈鄕亭」。

三四五二頁 八行 故縣後省 按:集解引洪頤烜説,謂前志堂陽屬鉅鹿郡,東漢省,與此絶遠,注誤證。

三四五二頁 九行 狗城 按:前志東郡壽良縣有朐城。此作「狗城」,「狗」與「朐」疑形近而誤,當從前志。

三四五二頁 九行 蚩尤冢在縣闞〔鄕〕城中 集解引惠棟説,謂注「闞鄕城中」,諸本脱「鄕」字。今據補。

三四五二頁一六行 杜預曰縣北有邾瑕城 按:今杜注作「邾婁城」。

三四五三頁 一行 十二城戸八千九百二十九口四十三萬七千三百一十七 按:張森楷校勘記謂十二城而祗八千餘戸,城不及八百戸,太少。八千餘戸而有四十三萬餘口,太多。以李心傳東漢戸口率十戸爲五十二口準之,「八千」之「千」當作「萬」,各本並誤。又按:「口四十三萬七千三百一十七」末「七」字,汲本作「一」。

三四五三頁 四行 梁甫 按:前志作「梁父」。

三四五三頁 四行 有亭禪山 按:前志「禪」作「亭」,當從前志。

三四五三頁 四行 山茌 按:各本「山」字皆連上爲句。錢大昕謂「山」字當連下句,山茬,縣名也。又王先謙謂前志作「茬」,通鑑胡注後漢改曰山茌。又按:集解引惠棟説,謂此與濟北之茌平,皆當作「茬」。

三四五三頁 四行 潘水出 按:集解引惠棟説,謂潘水無攷,或淄水之誤,前志作「甾」。

三四五三頁 五行 南城 按:前志作「南成」。

三四五三頁一四行 杜預曰在縣東南有防城 按:隱九年經「公會齊侯於防」,杜注「防,魯地,在琅邪華縣東南」。

三四五三頁一五行 杜預曰南城縣 今杜注「南城」作「南武城」。按:南城晉志作「南武城」。

三四五三頁一五行 司馬〔牛〕葬丘輿 集解引惠棟説,謂諸本脱〔牛〕字。今據補。

三四五四頁 七行 有景茲山 按:左傳「景」作「京」。

三四五四頁 八行 成 集解引錢大昕説,謂前志泰山郡有式縣,無成縣。按:前志補注引李賡芸説,謂前志泰山郡有式無成,後漢分置濟北,有成而皆無式,蓋東都省式置成也。

三四五四頁一二行 杜預曰在縣北 按:今杜注作「平陰城在濟北盧縣東北,其城南有防,防有門」。

三四五四頁一三行 杜預曰在縣東南 按:今杜注作「在平陰城東南」,此「縣」字疑當作「城」。

三四五五頁 五行 東平剛父縣西南有郕鄕 按:集解引羅革説,謂郡有剛縣,晉爲東平國之剛平,無剛父。

三四五五頁一0行 故橐 汲本、殿本「橐」作「櫜」。按:集解引惠棟説,謂前志作「橐」,州郡志作「稿」,案東平王傳亦作「稿」。

三四五六頁 二行 縣西南有(〈具阝〉)〔郥〕亭 據汲本、殿本改。按:集解引惠棟説,謂郥古閴字。

三四五六頁 三行 左傳隱(九)〔元〕年費伯城郎 據左傳改。按:九年亦書「城郎」,但無杜注。

三四五六頁 五行 苟水出 按:張森楷校勘記謂諸書無苟水,前志引禹貢「通於河」,「河」當作「菏」。菏苟形近,此蓋亦「菏水出」之誤。

三四五六頁 七行 哀七年囚邾子負瑕 按:集解引惠棟説,謂當注「瑕丘」下。

三四五六頁 九行 左傳桓二年盟於唐杜預曰在西南 按:隱二年經「公及戎盟於唐」,杜注「髙平方與縣北有武唐亭」。劉昭注引經傳及杜注多刪節,若此注則有脱誤矣。

三四五七頁一四行 戎執凡伯於楚丘 按:春秋經「執」作「伐」,傳亦云「戎伐之於楚丘」。

三四五七頁一六行 有平和鄕 按:集解引惠棟説,謂皇覽作「平利」。

三四五八頁 四行 伊盧鄕 按:集解引惠棟説,謂史記作「廬」,韋昭曰今廬中縣。

三四五八頁 五行 利城 按:前志作「利成」。

三四五八頁 五行 合(城)〔鄕〕 集解引錢大昕説,謂前志有合鄕,無合城,晉書地理志東海亦祇有合鄕縣,此「城」字必「鄕」之訛。又引惠棟説,謂案前志及水經泗水注皆作「合鄕」。又引馬與龍説,謂泗水注漷水出東海合鄕縣,漢安帝永初七年封馬光子朗爲侯國,亦見馬防傳。今據改。

三四五八頁 八行 有勇(王)〔士〕亭卽勇士(萬)〔菑〕丘欣 殿本「萬」作「菑」,王先謙謂作「菑」是,「王」乃「士」之訛。今據改。

三四五八頁一0行 都州在海中 按:「州」原作「洲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,與今山海經合。

三四五八頁一二行 鍾離昧(冢)〔家〕在伊盧 據殿本改,與史記淮陰侯列傳合。

三四五八頁一三行 左傳昭三十一年 至 郳小邾國也 按:昭三十一年經「黑肱以濫來奔」,杜預注「黑肱,邾大夫;濫,東海昌慮縣」。又莊五年經「郳犂來來朝」,杜注「東海昌慮縣東北有郳城;黎來,名」。釋文「郳,五兮反,國名,後爲小邾」。此注節引杜注錯亂,驟睹之幾不可解。

三四五八頁一五行 卽羽泉也 按:校補謂「羽泉」當作「羽淵」,見左傳,此回改未盡者。

三四五九頁 二行 在縣西南有中鄕城 按:今杜注云「在東海廩丘縣西南」,不言有中鄕城。

三四五九頁 三行 海中去岸百五十歩 按:汲本、殿本「五」作「九」。

三四五九頁 四行 一行十二字 按:汲本、殿本「二」作「三」。

三四五九頁 四行 潮水至加其上三丈 按:何焯校本「丈」改「尺」。

三四五九頁 五行 琅邪國秦置 按:殿本考證齊召南謂此注不明,郡與國亦略有別,秦置琅邪郡,前漢因之,光武改爲國,省城陽國來屬,此其始末也。「秦置」之下當有「郡」字。

三四五九頁 五行 十三城戸二萬八百四口五十七萬九百六十七 按:張森楷校勘記謂若如此文,則一城祗千餘戸,太少,一戸凡三十口,太多,殊不近情,疑「戸」下脱去一「十」字。

三四五九頁 九行 西海 按:集解引錢大昕説,謂前志無西海,蓋「海曲」之訛。劉盆子傳「琅邪海曲有呂母」,注「海曲,縣名,故城在密州莒縣東」。又引惠棟説,謂何焯云疑「海曲」之訛。

三四五九頁一0行 有崢嶸谷 按:集解引惠棟説,謂説文作「崝嶸」,徐鍇云俗作「崢」,非。

三四五九頁一一行 繒 按:集解引惠棟説,謂春秋傳僖十四年,鄫子來朝,杜預云「今鄫縣」,陵氏雲本或作「繒」。又按:校補謂穀梁「鄫」皆作「繒」。

三四六0頁 二行 邳來山之閒號曰邳來 殿本考證謂案杜注原文云「邳鄕西有公來山,號曰邳來閒」。今案:杜注「邳鄕」上有「縣北有」三字,劉注錯謬,攷證引亦不全。

三四六0頁 三行 東莞後爲(名)〔郡〕 據集解引惠棟説改。

三四六0頁 六行 縣有蘧丘里 按:今杜注云「莒縣有蘧里」,無「丘」字。

三四六0頁 七行 杜預曰在縣西 按:今杜注云「在泰山牟縣西」,不云在陽都西。

三四六0頁 八行 縣東南有艾山 按:集解引惠棟説,謂案杜氏注云「泰山牟縣東南有艾山」,不云在臨沂,未詳。

三四六0頁 八行 縣東北有中丘亭 按:今杜注云「中丘在琅邪臨沂縣東北」,不言亭。

三四六0頁一四行 有柤水 按:集解引惠棟説,謂「柤」一作「祖」。京相璠云縣西北有祖水溝,去偪陽八十里。

三四六0頁一五行 故屬沛(國) 集解引惠棟説,謂「國」字衍,前志爲沛郡也。今據刪。

三四六一頁 四行 建武中省泗水國 按:「省」原訛「有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正。

三四六一頁 八行 堂邑 按:集解引惠棟説,謂玉篇「堂」作「〈堂阝〉」。

三四六二頁 三行 盱臺 按:前志「臺」作「眙」。

三四六二頁 四行 潘旌 按:前志「潘」作「播」。

三四六二頁一0行 縣東有蒲姑陂 按:今杜注「姑」作「如」。

三四六二頁一三行 初平三年分琅邪東海爲城陽(新)〔利〕城昌慮郡 集解引馬與龍説,謂徐州無新城郡,「新」當作「利」,形近而訛。今據改。按:錢大昕謂魏志太祖紀,建安三年分琅邪、東海、北海爲城陽、利城、昌慮郡,以臧霸傳考之,蓋禽呂布後所置,魏氏春秋以爲初平三年分者,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