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豫章郡

后汉书 · 第 135/1092 节

豫章郡,高帝置。雒陽南二千七百里。二十一城,戸四十萬六千四百九十六,口百六十六萬八千九百六。〈豫章記曰:「新吳、上蔡、永脩縣,並中平〔中〕立。豫章縣,建安立。上蔡民分徙此地,立名上蔡。」〉

南昌,〈豫章記曰:「江、淮唯此縣及吳、臨湘三縣是令。」〉

建城,〈此地立名上蔡者。豫章記曰:「縣有葛鄉,有石炭二頃,可燃以爨。」〉

新淦,

宜春,

廬陵,〈興平元年,孫策分立廬陵郡。〉

贛,有豫章水。

雩都,

南野,有臺領山。

南城,

鄱陽,有鄱水。黃金采。〈建安十五年,孫權分立鄱陽郡,治縣。〉

歷陵,有傅易山。

餘汗,

鄡陽,

彭澤,彭蠡澤在西。

柴桑,

艾,〈左傳哀二十年吳公子慶忌所居。〉

海昬,侯國。〈在昌邑城。豫章記曰:「城東十三里,縣列江邊,名慨口,出豫章大江之口也。昌邑王每乘流東望,輒憤慨而還,故謂之慨口。」〉

平都,侯國,故安平。

石陽,

臨汝,永元八年置。

建昌,永元十六年分海昬置。

右揚州刺史部,郡六、縣邑、侯國九十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