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勘記
一二四九頁三行桓榮字春卿按:集解引汪文臺說,謂《書鈔》云字子春。
一二四九頁三行事博士九江朱普按:王先謙謂今本東觀記作「朱文剛」。
一二五0頁一行入使授太子刊誤謂案文「入使」當作「使入」。按:孔廣陶校注本北堂書鈔五十六引續漢書作「入授太子」,無「使」字。張森楷校勘記謂治要無「使」字。
一二五0頁四行引閎弘為議郎按:東觀記無「弘」字。
一二五0頁八行建武十八年夏旱汲本、殿本「十八年」作「十六年」。按:光武紀建武十八年夏五月旱,是作「十六年」者誤也。
一二五0頁一一行戲弘字奉卿按:「奉」原斗「秦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正。
一二五0頁一一行吳郡人也按:張□謂吳郡順帝時置,榮時乃會稽郡耳,「郡」當為「縣」。
一二五三頁五行食邑五千戶按:東觀記作「五百戶」,雲後以五更祿終厥身。
一二五四頁五行則真邪幾於辨矣按:王先謙謂「真」蓋「貞」之誤。
一二五四頁一0行並解見吳漢傳按:集解引黃山說,謂注誤,乃見公孫述傳。
一二五五頁一行以侍中監虎賁中郎將按:刊誤謂漢無監虎賁官,蓋是「兼」字,與丁鴻同也。
一二五五頁一四行則切而不勤按:集解引沉欽韓說,謂大戴禮保傅篇作「切而不攘」,賈誼傳及新書作「切而不媿」。
一二五六頁一行召訓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本傳作「馴」,徐廣雲馴古訓字。
一二五八頁六行典執政無所迴避刊誤謂典為御史,非執政者,「政」當作「正」。
按:御覽四二七引作「正」。
一二五九頁五行糲食醋餐按:聚珍本東觀記「醋餐」作「粗餐」。
一二五九頁六行時太守向苗按:校補引錢大昭說,謂鸞,沛國人,苗當為國相,桓典之為孝廉,國相王吉舉之,是其證。此云「太守」,誤。
一二五九頁七行復征*(辟)*拜議郎刊誤謂征則上征之,辟則諸府辟之,議郎當雲征而已,明多「辟」字。今據刪。
一二五九頁一0行*[除]*陳留巳吾長據汲本、殿本補。
一二六0頁六行一無所*(當)**[留]*據殿本改,與聚珍本東觀記合。
一二六一頁三行*[猛]*雅善彬等據汲本、殿本補。按:御覽二一五引重「猛」字。
一二六一頁四行彬遂以廢按:御覽二一五引「以」作「見」。
一二六一頁六行所著七說按:校補引侯康及柳從辰說,並謂「七說」當作「七誤」。
一二六一頁六行夙智早成岐嶷也按:刊誤謂案蔡邕本以早成為一德,傳寫之誤,反以「岐嶷」在下,當云「夙智岐嶷,早成也」。
一二六一頁一三行*[孔]*子曰據汲本、殿本補。
一二六二頁四行丁鴻字孝公按:王先謙謂李善文選注作「字季公」。
一二六三頁七行九江人鮑駿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袁宏紀「駿」作「俊」。
一二六三頁一五行故言亂*(也)**[世]*據殿本改。
一二六四頁一行父蒯聵與輒爭國按:汲本、殿本「聵」作「瞶」。下同。
一二六四頁二行不以父命辭於王命按:陳景雲謂按公羊傳本文,當作「不以父命辭王父命」。
一二六四頁一0行魯陽鄉在尋陽*(郡)**[縣]*也集解引洪亮吉說,謂漢時止有尋陽縣,屬廬江郡,此「郡」字蓋「縣」字之誤。今據改。
一二六四頁一三行數受賞賜擢徙校書刊誤謂漢校書者郎官而已,鴻已為二千石,不當以校書為擢徙也,明衍「校書」二字。集解引惠棟說,謂如劉說,則「擢徙」二字無所附麗,或作「尚書」。校補謂案劉意,「擢徙」二字承上「數受賞賜」為一句,不必有所附麗,尚書六百石,亦非二千石擢徙之官。此傳但云「校書」,未言「校書郎」,則「賞賜擢徙」與「校書」各為一事,原不必校書定為官名。今按:句當有脫鬥,諸說皆未諦。
一二六五頁四行同斗斛權衡按:「同」原斗「角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正。
一二六五頁一二行弒君三十二按:「弒」原斗「殺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正。
一二六六頁一一行有伊尹之心則可無伊尹之心則篡也按:殿本「心」皆改作「志」,取與今本孟子合。校補謂案周章傳論已引作「心」,官本同,周廣業據為孟子異本是也。
一二六六頁一四行雖有隱謀按:集解引王補說,謂袁宏紀作「雖欲隱諱」。
一二六七頁二行東觀記亦*(雲)*作先節據校補刪。
一二六七頁一三行左傳曰天為剛德按:汲本、殿本注無此七字,而有「天道終日干干是其剛也」十字。
一二六八頁五行*[湛]*卒子浮嗣。據汲本、殿本補。
一二六八頁一0行而己厚其名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華嶠書「厚」作「享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