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子 秉
震中子秉。秉字叔節,少傳父業,兼明京氏易,博通書傳,常隱居教授。年四十餘,乃應司空辟,拜待御史,頻出為豫﹑荊﹑徐﹑兗四州刺史,遷任城相。自為刺史﹑二千石,計日受奉,余祿不入私門。故吏繼錢百萬遺之,閉門不受。以廉潔稱。
桓帝即位,以明尚書征入勸講,[一]拜太中大夫﹑左中郎將,遷侍中﹑尚書。帝時微行,私過幸河南尹梁胤府捨。[二]是日大風拔樹,晝昏,秉因上疏諫曰:
臣聞瑞由德至,災應事生。傳曰:『禍福無門,唯人所召。』[三]天不言語,以災異譴告,是以孔子迅雷風烈必有變動。詩云:『敬天之威,不敢驅馳。』[四] 王者至尊,出入有常,警蹕而行,靜室而止,[五]自非郊廟之事,則鑾旗不駕。[六]故詩稱『自郊徂宮』,[七]易曰『王假有廟,致孝享也』。[八]諸侯如臣之家,春秋尚列其誡,[九]況以先王法服而私出盤遊![一0]降亂尊卑,等威無序,[一一]侍衛守空宮,紱璽委女妾,設有非常之變,任章之謀,[一二]上負先帝,下悔靡及。臣奕世受恩,[一三]得備納言,[一四] 又以薄學,充在講勤,特蒙哀識,見照日月,恩重命輕,義使士死,敢憚摧折,略陳其愚。
帝不納。秉以病乞退,出為右扶風。太尉黃瓊惜其去朝廷,上秉勸講帷幄,不宜外遷,留拜光祿大夫。是時大將軍梁冀用權,秉稱病。六年,冀誅後,乃拜太僕,遷太常。
注[一]勸講,猶侍講也。 注[二]胤,梁冀子也。 注[三]左傳閔子馬之詞。
注[四]詩大雅曰「敬天之怒,無敢戲豫,敬天之渝,無敢馳驅」,與此文稍異也。
注[五]蹕,止行人也。靜室謂先使清宮也。前書音義曰,漢有靜室令也。 注[六]漢官儀曰「前驅有雲罕,皮軒鑾旗車」也。
注[七]詩大雅雲漢之詞也。郊,祭天也。 注[八]萃卦詞也。假,至也。假音格。
注[九]左傳,齊莊公如崔杼之家,為杼所殺也,注[一0]法服謂天子服,日、月、星辰、山、龍、華蟲、藻、火、粉、米、*[黼、黻]*十二章。
注[一一]等威謂威儀有等差也。左傳曰「貴有常尊,賤有等威」也。
注[一二]前書曰,代郡太守任宣坐謀反誅,宣子章為公車丞,亡在渭城界中,夜玄服入廟,居郎閒,執戟立於廟門,待上至,欲為逆,發覺伏誅也。
注[一三]奕猶重也。 注[一四]納言,尚書。
延熹三年,白馬令李雲以諫受罪,秉爭之不能得,坐免官,歸田裡。[一]其年冬,復徵拜河南尹。先是中常侍單超弟匡為濟陰太守,以臧罪為刺史第五種所劾,窘急,乃賂客任方刺兗州從事衛羽。事已見種傳。及捕得方,囚系洛陽,匡慮秉當窮竟其事,密令方等得突獄亡走。尚書召秉詰責,秉對曰:「春秋不誅黎比而魯多盜,[二]方等無狀,釁由單匡。刺執法之吏,害奉公之臣,復令逃竄,寬縱罪身,元惡大憝,終為國害。乞檻車征匡考核其事,則奸慝蹤緒,必可立得。」而秉竟坐輸作左校,以久旱赦出。
注[一]謝承書曰:「秉免歸,雅素清儉,家至貧窶,并日而食。任城故孝廉景慮繼錢百餘萬,就以餉秉,秉閉門距絕不受。」
注[二]左傳曰:「邾庶其以漆閭丘來奔,於是魯多盜。」臣賢案:黎比,莒國之君,恐別有所據也。
會日食,太山太守皇甫規等訟秉忠正,不宜久抑不用。有詔公車征秉及處士韋著,二人各稱疾不至。有司並劾秉、著大不敬,請下所屬正其罪。尚書令周景與尚書邊韶議奏:「秉儒學侍講,常在謙虛;著隱居行義,以退讓為節。俱徵不至,誠違側席之望,然逶迤退食,足抑苟進之風。[一]夫明王之世,必有不召之臣,[二]聖朝弘養,宜用優游之禮。可告在所屬,喻以朝庭恩意。如遂不至,詳議其罰。」於是重征,乃到,拜太常。
注[一]詩國風羔羊詩曰:「退食自公,委憨委憨。」退食謂減膳也。從於公謂正直順於事也。委憨,委曲自得之貌。
注[二]堯時許由,禹時伯成子高,湯時務光等。
五年冬,代劉矩為太尉。是時宦官方熾,任人及子弟為官,[一]佈滿天下,競為貪淫,朝野嗟怨。秉與司空周景上言:「內外吏職,多非其人,自頃所征,皆特拜不試,致盜竊縱恣,怨訟紛錯。舊典,中臣子弟不得居位秉埶,而今枝葉賓客布列職署,或年少庸人,典據守宰,上下忿患,四方愁毒。可遵用舊章,退貪殘,塞災謗。請下司隸校尉、中二千石、二千石、城門五營校尉、北軍中候,各實核所部,應當斥罷,自以狀言,三府廉察有遺漏,續上。」帝從之。
於是秉條奏牧守以下匈奴中郎將燕瑗、青州刺史羊亮、遼東太守孫諠等五十餘人,或死或免,天下莫不肅然。
注[一]任謂保任。
時郡國計吏多留拜為郎,秉上言三署見郎七百餘人,[一]帑臧空虛,浮食者觿,而不良守相,欲因國為池,澆濯釁穢。宜絕橫拜,以塞覬覦之端。[二]自此終桓帝世,計吏無復留拜者。
注[一]三署郎,解見安帝紀。 注[二]左傳曰:「下無覬覦。」杜預注曰:「無冀望上位。」
七年,南巡園陵,特詔秉從。南陽太守張彪與帝微時有舊恩,以車駕當至,因傍發調,多以入私。秉聞之,下書責讓荊州刺史,以狀副言公府。[一]及行至南陽,左右並通奸利,詔書多所除拜。秉復上疏諫曰:「臣聞先王建國,順天制官。[二]太微積星,名為郎位,[三]入奉宿衛,出牧百姓。戲陶誡虞,在於官人。[四]頃者道路拜除,恩加豎隸,爵以貨成,化由此敗,所以俗夫巷議,白駒遠逝,[五]穆穆清朝,遠近莫觀。宜割不忍之恩,以斷求欲之路。」於是詔除乃止。
注[一]南陽郡,荊州所部也。
注[二]尚書曰:「明王奉若天道,建邦設都。」孔安國注云:「天有日、月、北斗、五星、二十八宿,皆有尊卑相正之法。明王奉順此道,建國設都。」
注[三]史記天官書曰,太微宮五帝坐,後聚二十五星蔚然,曰郎位。積,聚也。
注[四]尚書戲陶誡舜曰「在知人,在官人」也。
注[五]孔子曰:「天下有道,庶人不議。」詩小雅曰:「皎皎白駒,食我場苗,所謂伊人,於焉逍遙。」言宣王官失其人,賢者乘白駒而去之。
時中常侍侯覽弟參為益州刺史,累有臧罪,暴虐一州。明年,秉劾奏參,檻車征詣廷尉。參惶恐,道自殺。[一]秉因奏覽及中常侍具瑗曰:
臣案國舊典,宦豎之官,本在給使省闥,司昏守夜,而今猥受過寵,執政操權。其阿諛取容者,則因公褒舉,以報私惠;有忤逆於心者,必求事中傷,肆其凶忿。居法王公,富擬國家,飲食極餚軹,僕妾盈紈素,雖季氏專魯,穰侯擅秦,何以尚茲![二]案中常侍侯覽弟參,貪殘元惡,自取禍滅,覽顧知釁重,必有自疑之意,臣愚以為不宜復見親近。昔懿公刑邴歜之父,奪閻職之妻,而使二人參乘,卒有竹中之難,春秋書之,以為至戒。[三]蓋鄭詹來而國亂,四佞放而觿服。[四]以此觀之,容可近乎?覽宜急屏斥,投畀*(有)**[豺]*虎。[五]若斯之人,非恩所宥,請免官送歸本郡。」書奏,尚書召對秉掾屬曰:[六]「公府外職,而奏劾近官,經典漢制有故事乎?」秉使對曰:「春秋趙鞅以晉陽之甲,逐君側之惡。[七]傳曰:『除君之惡,唯力是視。』[八]鄧通懈慢,申屠嘉召通詰責,文帝從而請之。[九]漢世故事,三公之職無所不統。
尚書不能詰。帝不得已,竟免覽官,而削瑗國。每朝廷有得失,輒盡忠規諫,多見納用。
注[一]謝承書曰:「秉奏『參取受罪臧累億。牂柯男子張攸,居為富室,參橫加非罪,雲造訛言,殺攸家八人,沒入廬宅。又與同郡諸生李元之官,共飲酒,醉飽之後,戲故相犯,誣言有淫慝之罪,應時捶殺。以人臣之勢,行桀紂之態,傷和逆理,痛感天地,宜當愨持,以謝一州』。又曰『京兆尹袁逢於長安客舍中得參重車三百餘乘,金銀珍玩,不可稱記。』」注[二]季氏,魯卿,世專魯政。孔子曰:「季氏富於周公。」史記曰,穰侯魏冉者,秦昭王母宣太后弟也,為秦相國,侈富於王室。尚猶加也。
注[三]左傳曰「齊懿公之為公子也,與邴歜之父爭田弗勝。及即位,乃掘而刖之,而使歜僕。納閻職之妻,而使職驂乘。夏五月,公游於申池。歜以撲抶職,職怒,歜曰:『人奪汝妻而不怒,一抶汝,庸何傷?』職曰:『與刖其父而弗能病者何如?』乃謀殺懿公,納諸竹中,歸,捨爵而行」也。
注[四]公羊傳曰:「鄭詹自齊逃來,何以書?甚佞也,曰佞人來矣。」後魯莊公取齊淫女,卒為後敗。四佞即四凶也。
注[五]畀,與也。詩小雅曰:「取彼譖人,投畀豺虎。」 注[六]召秉掾屬問之。
注[七]公羊傳曰:「趙鞅取晉陽之甲,以逐荀寅、士吉射。曷為此?逐君側之惡人也。」
注[八]左傳曰晉寺人披言也。
注[九]前書鄧通,文帝幸臣,為太中大夫,居上傍怠慢。丞相申屠嘉罷朝,坐府中,召通至,不為禮,責曰:「通小臣,戲殿上,大不敬,當斬。」通頓首,首盡出血。上使使持節召通而謝丞相:「此吾弄臣,君釋之。」
秉性不飲酒,又早喪夫人,遂不復娶,所在以淳白稱。嘗從容言曰:「我有三不惑:酒,色,財也。」八年薨,時年七十四,賜塋陪陵。子賜。
賜字伯獻。少傳家學,篤志博聞。常退居隱約,教授門徒,不荅州郡禮命。後辟大將軍梁冀府,非其好也。出除陳倉令,因病不行。公車徵不至,連辭三公之命。後以司空高第,再遷侍中、越騎校尉。
建寧初,靈帝當受學,詔太傅、三公選通尚書桓君章句宿有重名者,三公舉賜,乃侍講於華光殿中。[一]遷少府、光祿勳。
注[一]洛陽宮殿名曰:「華光殿在崇光殿北。」
熹平元年,青憨見御坐,帝以問賜,賜上封事曰:
臣聞和氣致祥,乖氣致災,休征則五福應,[一]咎徵則六極至。[二]夫善不妄來,災不空發。王者心有所惟,意有所想,雖未形顏色,而五星以之推移,陰陽為其變度。以此而觀,天之與人,豈不符哉?尚書曰:『天齊乎人,假我一日。』是其明征也。[三]夫皇極不建,則有蛇龍之孽。[四]詩云:『惟虺惟蛇,女子之祥。』[五]故春秋兩蛇鬥於鄭門,昭公殆以女敗;[六]康王一朝晏起,關睢見幾而作。[七]夫女謁行則讒夫昌,讒夫昌則苞苴通,故殷湯以之自戒,終濟亢旱之災。[八]惟陛下思干剛之道,別內外之宜,崇帝乙之制,受元吉之祉,[九]抑皇甫之權,割艷妻之愛,[一0]則蛇變可消,禎祥立應。殷戊、宋景,其事甚明。[一一]
注[一]休,美也。征,驗也。五福:一曰壽,二曰富,三曰康寧,四曰逌好德,五曰考終命。
注[二]咎,惡也。六極:一曰凶短折,二曰疾,三曰憂,四曰貧,五曰惡,六曰弱。並見尚書。
注[三]我謂君也。天意欲整齊於人,必假於君也。今尚書文「假」作「俾」。俾,使也。義亦通。
注[四]洪範五行傳曰。皇,大也。極,中也。建,立也。孽,災也。君不合大中,是謂不立。蛇龍,陰類也。
注[五]詩小雅也。虺蛇,穴居,陰之類,故為女子之祥也。
注[六]洪範五行傳曰:「初,鄭厲公劫相祭仲而篡兄昭公,立為鄭君。後雍愨之難,厲公出奔,鄭人立昭公。既立,內蛇與外蛇鬥鄭南門中。內蛇死。是時傅瑕仕於鄭,欲內厲公,故內蛇死者,昭公將敗,厲公將勝之象也。是時昭公宜布恩施惠,以撫百姓,舉賢崇德,以厲腢臣,觀察左右,以省奸謀,則內變不得生,外謀無由起矣。昭公不覺,果殺於傅瑕,二子死而厲公入,此其效也。詩云:『惟虺惟蛇,女子之祥。』鄭昭公殆以女子敗矣。」
注[七]前書曰:「佩玉晏鳴,關睢歎之。」音義曰:「後夫人,雞鳴佩玉去君所。周康王后不然,故詩人歎而傷之。此事見魯詩,今亡失也。」
注[八]說宛曰:「湯自伐桀後,大旱七年,洛川竭,使人持三足鼎祝於山川曰:『政不節邪?使人疾邪?苞苴行邪?讒夫昌邪?宮室榮邪?女謁行邪?何不雨之極!』言未已而天大雨。」
注[九]易泰卦六五曰「帝乙歸妹,以祉元吉」也。
注[一0]艷妻,周幽王后褎姒也。皇甫卿士等皆後之黨,用後嬖寵而居位也。詩曰「皇甫卿士,艷妻煽方處」也。
注[一一]殷王太戊時,桑谷共生於朝,修德而桑谷死。景公時,熒惑守心,修德而星退捨。並見史記。
二年,代唐珍為司空,以災異免。復拜光祿大夫,秩中二千石。五年,代袁隗為司徒。是時朝廷爵授,多不以次,而帝好微行,游幸外苑。賜覆上疏曰:
臣聞天生蒸民,不能自理,[一]故立君長使司牧之,[二]是以唐虞兢兢業業,[三]周文日昃不暇,[四] 明慎庶官,俊乂在職,三載考績,[五]以觀厥成。而今所序用無佗德,有形埶者,旬日累遷,守真之徒,歷載不轉,勞逸無別,善惡同流,北山之詩,所為訓作。[六]又聞數微行出幸苑囿,觀鷹犬之埶,極盤遊之荒,[七]政事日墮,[八] 大化陵遲。陛下不顧二祖之勤止,[九]追慕五宗之美蹤,[一0]而欲以望太平,是由曲表而欲直景,卻行而求及前人也。[一一]宜絕慢傲之戲,念官人之重,割用板之恩,慎貫魚之次,[一二]無令醜女有四殆之歎,[一三]遐邇有憤怨之聲。臣受恩偏特,忝任師傅,不敢自同凡臣,括囊避咎。[一四]謹自手書密上。
注[一]蒸,觿也。 注[二]司,主也。牧,養也。
注[三]兢兢,戒慎。業業,危懼。尚書戲陶謨曰:「兢兢業業,一日二日萬機。」
注[四]尚書曰:「文王自朝至於日中仄,弗遑暇食。」 注[五]尚書曰「三載考績,黜陟幽明」也。
注[六]詩小雅曰:「陟彼北山,言采其杞。偕偕士子,朝夕從事。大夫不均,我從事獨賢。」
注[七]盤,樂也。詩曰:「盤於游田。」書曰:「內作色荒,外作禽荒。」 注[八]許規反。
注[九]二祖,高祖、光武也。詩曰:「文王既勤止。」 注[一0]文帝太宗、武帝世宗、宣帝中宗、明帝顯宗、章帝肅宗也。
注[一一]孫卿子曰:「猶立枉木而求其影之直也。」韓詩外傳曰:「夫明鏡所以照形也,往古所以知今也。夫知惡往古之惡而不知修今之善,惡往古之所以危亡而不知襲積其所以安存,則無以異乎卻行而求逮於前人也。」
注[一二]板謂詔書也。易剝卦曰:「貫魚,以宮人寵。」言王者御宮人,如貫魚之有次序也。
注[一三]劉向列女傳曰:「鍾離春者,齊無鹽邑之女,齊宣王之正後也。其為人也,極醜無雙,臼頭深目,長壯大節,卬鼻結喉,肥項少發,折腰出匈,皮膚若漆。年四十,行嫁不售,自謁宣王,舉手拊膝曰:『殆哉!殆哉!』曰:『今王之國,西有衡秦之患,南有強楚之讎,外有二國之難,一旦山陵崩弛,社稷不安,此一殆也。漸台五重,萬人罷極,此二殆也。賢者伏匿於山林,諂諛者強於左右,此三殆也。飲酒沉湎,以夜繼晝,外不修諸侯之禮,內不秉國家之政,此四殆也。』」
注[一四]括,結也。易曰:「括囊無咎無譽。」
後坐辟黨人免。復拜光祿大夫。光和元年,有虹蜺晝降於嘉德殿前,[一]帝惡之,引賜及議郎蔡邕等入金商門崇德署,[二]使中常待曹節、王甫問以祥異禍福所在。賜仰天而歎,謂節等曰:「吾每讀張禹傳,未嘗不憤恚歎息,既不能竭忠盡情,極言其要,而反留意少子,乞還女豻。[三]朱游欲得尚方斬馬劍以理之,固其宜也。[四]吾以微薄之學,充先師之末,累世見寵,無以報國。猥當大問,死而後已。」乃書對曰:
臣聞之經傳,或得神以昌,或得神以亡。[五] 國家休明,則鑒其德;邪辟昏亂,則視其禍。今殿前之氣,應為虹蜺,皆妖邪所生,不正之象,詩人所謂蝃蝀者也。[六]於中孚經曰:『蜺之比,無德以色親。』[七] 方今內多嬖倖,外任小臣,上下並怨,諠嘩盈路,是以災異屢見,前後丁寧。
今復投蜺,可謂孰矣。[八]案春秋讖曰:『天投蜺,天下怨,海內亂。』[九]加四百之期,亦復垂及。[一0]昔虹貫牛山,管仲諫桓公無近妃宮。[一一]易曰:『天垂象,見吉凶,聖人則之。』[一二]今妾媵嬖人閹尹之徒,共專國朝,欺罔日月。又鴻都門下,招會腢小,造作賦說,以蟲篆小技見寵於時,[一三]如驩兜﹑共工更相薦說,[一四]旬月之閒,並各拔擢,樂松處常伯,任芝居納言。
郄儉﹑梁鵠俱以便辟之性,佞辯之心,各受豐爵不次之寵,而令搢紳之徒委伏毿畝,口誦堯舜之言,身蹈絕俗之行,棄捐溝壑,不見逮及。冠履倒易,陵谷代處,[一五]從小人之邪意,順無知之私慾,不念板﹑蕩之作,虺蜴之誡。[一六]殆哉之危,莫過於今。[一七]幸賴皇天垂象譴告。周書曰:『天子見怪則修德,諸侯見怪則修政,卿大夫見怪則修職,士庶人見怪則修身。』惟陛下慎經典之誡,圖變復之道,[一八]斥遠佞巧之臣,速征鶴鳴之士,內親張仲,外任山甫,[一九]斷絕尺一,抑止盤遊,留思庶政,無敢怠遑。冀上天還威,觿變可弭。老臣過受師傅之任,數蒙寵異之恩,豈敢愛惜垂沒之年,而不盡其慺慺之心哉![二0]
書奏,甚忤曹節等。蔡邕坐直對抵罪,徙朔方。賜以師傅之恩,故得免咎。
注[一]洛陽記,殿在九龍門內。郭景純注爾雅曰:「雙出,色鮮盛者為雄,曰虹;闇者為雌,曰蜺。」
注[二]戴延之西征記曰:「太極殿西有金商門。」
注[三]張禹,成帝時為丞相,以師傅恩,禹每疾,輒以起居聞,車駕日臨問之,拜禹默下。禹頓首謝恩,言「老臣有四男一女,愛女甚於男,遠嫁為張掖太守蕭咸妻,不勝父子私情,思與女相近」。上實時徙咸為弘農太守。又禹少子未有官,上臨候禹,禹數視其少子,上即禹默下拜為黃門給事中也。
注[四]朱雲字游。張禹以帝師尊重,雲上書求見,公卿在前,雲曰:「今朝廷大臣不能匡主,臣願得尚方斬馬劍,斷佞臣一人頭,以厲其餘。」上問:「誰也?」對曰:「安昌侯張禹。」尚方,少府之屬官也,作供御器物,故有斬馬劍,利可以斬馬也。並見前書。
注[五]左傳曰:「有神降於莘,周內史過曰:『國之將興,明神降之,監其德也。將亡,神又降之,觀其惡也。故有得神以輿,亦有以亡。』」國語曰「昔夏之興也,祝融降於崇山;其亡也,回祿信於黔遂。商之興也,檮杌次於*(平)*[丕]山;其亡也,夷羊在牧。周之興也,鸑鷟鳴於岐山;其衰也,杜伯射王於鄗」也。
注[六]韓詩序曰:「蝃蝀,刺奔女也。蝃蝀在東,莫之敢指,詩人言蝃蝀在東者,邪色乘陽,人君淫佚之征。臣子為君父隱臧,故言莫之敢指。」蝃音帝。蝀音董。
注[七]易稽覽圖中孚經之文也。比,類也。鄭玄注曰:「霓,邪氣也。陰無德,以好色得親幸於陽也。」 注[八]孰,成也。
注[九]春秋演孔圖曰:「霓者,斗之亂精也。失度投霓見。」宋均注曰:「投霓,投應也。」
注[一0]漢終於四百年,解見獻帝紀。
注[一一]春秋文曜鉤曰:「白虹貫牛山,管仲諫曰:『無近妃宮,君恐失權。』齊侯大懼,退去色黨,更立賢輔,使後出望,上牛山四面聽之,以厭神。」宋均注曰:「山,君位也。虹蜺,陰氣也。陰氣貫之,君惑於妻黨之象也。望謂祭以謝過也。」流俗本「山」作「升」者,誤也。
注[一二]上系之詞。則,效也。 注[一三]法言曰「賦者,童子彫蟲篆刻,壯夫不為」也。
注[一四]尚書驩兜曰:「都,共工方鳩僝功。」 注[一五]楚詞曰:「冠履兮雜處。」詩曰「高岸為各,深谷為陵」也。
注[一六]詩大雅序曰:「板,凡伯刺厲王也。」其詩曰:「上帝板板,下人卒癉。」蕩,邵穆公傷周室大壞也。其詩:「蕩蕩上帝,下人之辟。」又云:「哀今之人,胡為虺蜴。」注云:「蜴,蠑螈也。虺蜴之性,見人則走。哀哉,今之人何為如是!傷時政也。」
注[一七]無鹽之詞也,解見上。 注[一八]謂變改而銷復之。
注[一九]詩曰:「張仲孝友。」又曰:「袞職有闕,仲山甫補之。」皆周宣王賢臣也。
注[二0]慺慺猶勤勤也。音力侯反。
其冬,行辟雍禮,引賜為三老。復拜少府﹑光祿勳,代劉合為司徒。帝欲造畢圭靈琨苑,賜覆上疏諫曰:「竊聞使者並出,規度城南人田,欲以為苑。昔先王造囿,裁足以修三驅之禮,薪萊芻牧,皆悉往焉。先帝之制,左開鴻池,右作上林,[一]不奢不約,以合禮中。今猥規郊城之地,以為苑囿,壞沃衍,[二]廢田園,驅居人,畜禽獸,殆非所謂『若保赤子』之義。[三]今城外之苑已有五六,[四]可以逞情意,順四節也,[五] 宜惟夏禹卑宮,[六]太宗露台之意,[七]以尉下民之勞。」書奏,帝欲止,以問侍中任芝﹑中常侍樂松。松等曰:「昔文王之囿百里,人以為小;齊宣五里,人以為大。[八]今與百姓共之,無害於政也。」帝悅,遂令築苑。
注[一]鴻池在洛陽東,上林在西。 注[二]杜預注左傳曰:「衍沃,平美之地也。」
注[三]書曰「若保赤子,唯人其康乂」也。
注[四]陽嘉元年起西苑,延熹二年造顯陽苑。洛陽宮殿名有平樂苑﹑上林苑。桓帝延熹元年置鴻德苑也。
注[五]逞,快也。四節謂春搜﹑夏苗﹑秋獮﹑冬狩也。 注[六]孔子曰「禹惡衣服,卑宮室」也。
注[七]文帝欲作露台,召匠計之,直百金。帝曰「百金,中人十家之產。吾奉先帝宮室,常恐羞之,何以台為」也。
注[八]孟子齊宣王問曰:「文王之囿方七十里,人猶以為小;寡人之囿方四十里,人猶以為大。何也?」曰:「文王之囿方七十里,芻蕘者往焉,雉菟者往焉,與人同之,人以為小,不亦宜乎?」此雲文王百里,齊宣五里,與孟子不同也。
四年,賜以病罷。居無何,拜太常,詔賜御府衣一襲,[一]自所服冠幘綬,玉壺革帶,金錯鉤佩。[二]
注[一]衣單復具曰襲。 注[二]金錯,以金閒錯其文。
五年冬,復拜太尉。中平元年,黃巾賊起,賜被召會議詣省合,切諫忤旨,因以寇賊免。
先是黃巾帥張角等執左道,稱大賢,以誑耀百姓,天下襁負歸之。賜時在司徒,召掾劉陶告曰:「張角等遭赦不悔,而稍益滋蔓,今若下州郡捕討,恐更騷擾,速成其患。且欲切敕刺史﹑二千石,簡別流人,各護歸本郡,以孤弱其黨,然後誅其渠帥,可不勞而定,何如?」陶對曰:「此孫子所謂不戰而屈人之兵,廟勝之術也。」[一]賜遂上書言之。會去位,事留中。[二]後帝徙南宮,閱錄故事,得賜所上張角奏及前侍講注籍,[三]乃感悟,下詔封賜臨晉侯,邑千五百戶。[四]初,賜與太尉劉寬﹑司空張濟[五]並入侍講,自以不宜獨受封賞,上書願分戶邑於寬﹑濟。帝嘉歎,復封寬及濟子,拜賜尚書令。數日出為廷尉,賜自以代非法家,言曰:「三後成功,惟殷於民,戲陶不與焉,蓋吝之也。」[六] 遂固辭,以特進就第。
注[一]孫子曰:「未戰而廟勝,得筭多也。未戰而廟不勝,得筭少也。」 注[二]謂所論事留在禁中,未施用之。
注[三]所注之籍錄。 注[四]臨晉,縣,屬馮翊,故城在今同州朝邑縣西南。
注[五]濟字符江,細陽人也,張*(輔)*[酺]曾孫。
注[六]吝,恥也。殷,盛也。尚書曰:「伯夷降典,折人惟刑,禹平水土,主名山川,稷降播種,農殖嘉谷,三後成功,惟殷於人。」言戲陶不預其數者,蓋恥之。
二年九月,復代張溫為司空。其月薨。天子素服,三日不臨朝,贈東園梓器襚服,賜錢三百萬,布五百匹。策曰:
故司空臨晉侯賜,華岳所挺,九德純備,[一]三葉宰相,輔國以忠。朕昔初載,授道帷幄,[二]遂階成勳,以陟大猷。師範之功,昭於內外,庶官之務,勞亦勤止。七在卿校,殊位特進,五登袞職,弭難乂寧。雖受茅土,未荅厥勳,哲人其萎,將誰諮度!朕甚懼焉。[三]禮設殊等,物有服章。今使左中郎將郭儀持節追位特進,[四]贈司空驃騎將軍印綬。
及葬,又使侍御史持節送喪,蘭台令史十人發羽林騎輕車介士,[五]前後部鼓吹,又敕驃騎將軍官屬司空法駕,送至舊塋。[六]公卿已下會葬。謚文烈侯。及小祥,又會焉。子彪嗣。[七]
注[一]挺,生也。九德即戲陶謨九德。 注[二]詩大雅曰:「文王初載。」毛萇注云:「載,識也。」
注[三]禮記曰;「孔子負手曳杖,消搖於門,歌曰:『太山其頹乎,梁木其壞乎,哲人其萎乎!』」
注[四]前書,張禹為丞相,以老罷就第,以列侯朝朔望,位特進,見禮如丞相。漢雜事曰:「諸侯功德優盛,朝廷所敬異,賜位特進,在三公下。」
注[五]續漢志:「輕車,古之戰車也,洞朱輪輿,不巾不蓋,菑矛戟幢麾。」菑音側事反。菑謂插也。
注[六]續漢志「三公﹑列侯車,倚鹿,伏熊,黑轓,朱班輪,鹿文飛軨,九游降龍。騎吏四人,皆帶劍持棨戟為前列,三百石長導從,置門下五吏,賊曹﹑功曹皆帶劍車道,主簿﹑主記兩車為從」也。
注[七]禮「開而小祥」,「又開而大祥」。鄭玄注曰:「祥,吉也,言其漸即吉也。」
彪字文先,少傳家學。初舉孝廉,州舉茂才,辟公府,皆不應。熹平中,以博習舊聞,公車徵拜議郎,[一]遷侍中﹑京兆尹。光和中,黃門令王甫使門生於郡界辜榷官財物七千餘萬,[二]彪發其奸,言之司隸。司隸校尉陽球因此奏誅甫,天下莫不愜心。征還為侍中﹑五官中郎將,遷穎川﹑南陽太守,復拜侍中,三遷永樂少府﹑太僕﹑衛尉。
注[一]華嶠書曰:「與馬日磾﹑盧植﹑蔡邕等著作東觀。」 注[二]華嶠書曰:「甫使門生王翹辜榷。」解見靈帝紀。
中平六年,代董卓為司空,其冬,代黃琬為司徒。明年,關東兵起,董卓懼,欲遷都以違其難。[一]乃大會公卿議曰:「高祖都關中十有一世,光武宮洛陽,於今亦十世矣。案石包讖,宜徙都長安,以應天人之意。」百官無敢言者。彪曰:「移都改制,天下大事,故盤庚五遷,殷民胥怨。[二]*[昔]*關中遭王莽變亂,宮室焚蕩,民庶塗炭,百不一在。光武受命,更都洛邑。今天下無虞,[三]百姓樂安,明公建立聖主,光隆漢祚,無故捐宗廟,棄園陵,恐百姓驚動,必有糜沸之亂。[四]石包室讖,妖邪之書,豈可信用?」
卓曰:「關中肥饒,故秦得併吞六國。且隴右材木自出,致之甚易。又杜陵南山下有武帝故瓦陶醋數千所,並功營之,可使一朝而辨。百姓何足與議!若有前卻,我以大兵驅之,可令詣滄海。」[五]彪曰:「天下動之至易,安之甚難,惟明公慮焉。」卓作色曰:「公欲沮國計邪?」[六]太尉黃琬曰:「此國之大事,楊公之言得無可思?」卓不荅。司空荀爽見卓意壯,恐害彪等,因從容言曰:「相國豈樂此邪?山東兵起,非一日可禁,故當遷以圖之,此秦﹑漢之埶也。」卓意小解。爽私謂彪曰:「諸君堅爭不止,禍必有歸,故吾不為也。」議罷,卓使司隸校尉宣播以災異奏免琬﹑彪等,詣闕謝,即拜光祿大夫。十餘日,遷大鴻臚。從入關,轉少府﹑太常,以病免。復為京兆尹﹑光祿勳,再遷光祿大夫。
三年秋,代淳於嘉為司空,以地震免。復拜太常。興平元年,代朱儁為太尉,錄尚書事。及李傕﹑郭汜之亂,彪盡節衛主,崎嶇危難之閒,幾不免於害。語在董卓傳。及車駕還洛陽,復守尚書令。
注[一]違,避也。
注[二]盤庚,殷王之名也。胥,相也。遷都於亳,殷人相與怨恨。湯遷亳,仲丁遷囂,河但甲居相,祖乙居耿,並般庚五也。
注[三]虞,度也。言無可度之事也。書曰:「四方無虞。」 注[四]如麋粥之沸也。詩曰:「如沸如羹。」
注[五]言不敢避險難也。 注[六]沮,止也。
建安元年,從東都許。時天子新遷,大會公卿,兗州刺史曹操上殿,見彪色不悅,恐於此圖之,未得燕設,托疾如廁,因出還營。彪以疾罷。時袁術僭亂,操托彪與術婚姻,誣以欲圖廢置,奏收下獄,劾以大逆。將作大匠孔融聞之,不及朝服,往見操曰:[一]「楊公四世清德,海內所瞻。周書父子兄弟罪不相及,[二]況以袁氏歸罪楊公。易稱『積善餘慶』,徒欺人耳。」[三]操曰:「此國家之意。」融曰:「假使成王殺邵公,周公可得言不知邪?今天下纓緌搢紳[四] 所以瞻仰明公者,以公聰明仁智,輔相漢朝,舉直厝枉,致之雍熙也。今橫殺無辜,則海內觀聽,誰不解體![五]孔融魯國男子,明日便當拂衣而去,不復朝矣。」[六]操不得已,遂理出彪。
注[一]獻帝春秋曰:「[融見]操[曰]:『刑之不濫,君之明也。楊彪獲罪,懼者甚觿。』」
注[二]左傳曰:「康誥曰:『父不慈,子不祗,兄不友,弟不恭,不相及也。』」注[三]易文言曰:「積善之家,必有餘慶。」
注[四]說文曰:「纓,冠索也。」鄭玄注禮記曰:「緌,冠飾也。紳,帶也。搢,插也,插笏於紳也。」或作「縉」者,淺赤,言帶之色。
注[五]左傳曰,季文子謂晉韓穿曰:「四方諸侯,誰不解體!」杜預注曰:「言不復肅敬也。」
注[六]若以非罪殺彪,融則還為魯國一男子,不復更來朝也。
四年,復拜太常,十年免。十一年,諸以恩澤為侯者皆奪封。[一]彪見漢祚將終,遂稱恭攣不復行,積十年。後子修為曹操所殺,操見彪問曰:「公何瘦之甚?」對曰:「愧無日磾先見之明,猶懷老牛舐犢之愛。」[二]操為之改容。
注[一]彪父賜,以師傅封臨晉侯。
注[二]前書曰,金日磾子二人,武帝所愛,以為弄兒。其後弄兒壯大,不謹,自殿下與宮人戲,日磾適見之,惡其淫亂,遂殺弄兒。
修字德祖,好學,有俊才,為丞相曹操主簿,[一]用事曹氏。及操自平漢中,欲因討劉備而不得進,欲守之又難為功,護軍不知進止何依。操於是出教,唯曰「雞肋」而已。外曹莫能曉,修獨曰:「夫雞肋,食之則無所得,棄之則如可惜,公歸計決矣。」乃令外白稍嚴,操於此回師。修之幾決,多有此類。修又嘗出行,籌操有問外事,乃逆為荅記,敕守舍兒:「若有令出,依次通之。」既而果然。如是者三,操怪其速,使廉之,知狀,[二]於此忌修。且以袁術之甥,慮為後患,遂因事殺之。[三]
注[一]典略曰:「修,建安中舉孝廉,除郎中,丞相請署倉曹屬主簿。是時軍國多事,修總知內外事,皆稱意。自魏太子以下,並爭與交好。」
注[二]廉,察也。 注[三]續漢書曰:「人有白修與臨淄侯曹植飲醉共載,從司馬門出,謗訕鄢陵侯彰。太祖聞之大怒,故遂收殺之,時年四十五矣。」
修所著賦、頌、碑、贊、詩、哀辭、表、記、書凡十五篇。
及魏文帝受禪,欲以彪為太尉,先遣使示旨。彪辭曰:「彪備漢三公,遭世傾亂,不能有所補益。耄年被病,豈可讚惟新之朝?」遂固辭。乃授光祿大夫,賜几杖衣袍,[一]因朝會引見,令彪著布單衣、鹿皮冠,杖而入,待以賓客之禮。
年八十四,黃初六年卒於家。自震至彪,四世太尉,德業相繼,與袁氏俱為東京名族雲。[二]
注[一]續漢書曰「魏文帝詔曰:『先王制几杖之賜,所以賓禮黃耇。太尉楊彪,乃祖以來世著名績,其賜公延年杖。延請之日便使杖入』」也。
注[二]華嶠書曰:「東京楊氏、袁氏,累世宰相,為漢名族。然袁氏車馬衣服極為奢僭;能守家風,為世所貴,不及楊氏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