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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雄

后汉书 · 第 652/1092 节

左雄字伯豪,南*(郡)**[陽]*涅陽人也。安帝時,舉孝廉,稍遷冀州刺史。州部多豪族,好請托,雄常閉門不與交通。奏案貪猾二千石,無所回忌。

永建初,公車征拜議郎。時順帝新立,大臣懈怠,朝多闕政,雄數言事,其辭深切。尚書僕射虞詡以雄有忠公節,上疏薦之曰:「臣見方今公卿以下,類多拱默,以樹恩為賢,盡節為愚,至相戒曰:『白璧不可為,容容多後福。』[一]伏見議郎左雄,數上封事,至引陛下身遭難□,以為警戒,實有王臣蹇蹇之節,周公謨成王之風。[二]宜擢在喉舌之官,必有匡弼之益。」由是拜雄尚書,再遷尚書令。上疏陳事曰:  注[一]容容猶和同也。言不可獨為白玉之清絜,當與觿人和同。

注[二]謨,謀也。即尚書立政、無逸篇之類也。

臣聞柔遠和邇,莫大寧人,寧人之務,莫重用賢,用賢之道,必存考黜。是以□陶對禹,貴在知人。「安人則惠,黎民懷之。」[一]分伯建侯,代位親民,民用和穆,禮讓以興。故詩云:「有渰淒淒,興雨祁祁。雨我公田,遂及我私。」[二]  及幽、厲昏亂,不自為政,[三]□艷用權,七子黨進,賢愚錯緒,深谷為陵。

故其詩云:「四國無政,不用其良。」又曰:「哀今之人,胡為虺蜴?」言人畏吏如虺蜴也。[四]宗周既滅,六國並秦,坑儒泯典,僄革五等,更立郡縣,[五]  縣設令長,郡置守尉,什伍相司,封豕其民。[六]大漢受命,雖未復古,然克慎庶官,蠲苛救敝,悅以濟難,撫而循之。至於文、景,天下康乂。誠由玄靖寬柔,克慎官人故也。降及宣帝,興於仄陋,綜核名實,知時所病,刺史守相,輒親引見,考察言行,信賞必罰。帝乃歎曰:「民所以安而無怨者,政平吏良也。

與我共此者,其唯良二千石乎!」以為吏數變易,則下不安業;久於其事,則民服教化。其有政理者,輒以璽書勉勵,增秩賜金,或爵至關內侯,公卿缺則以次用之。是以吏稱其職,人安其業。漢世良吏,於茲為盛,故能降來儀之瑞,建中興之功。[七]  注[一]尚書□陶謨之詞也。惠,愛也。黎,觿也。

注[二]詩小雅也。渰,陰雲也。淒淒,雲興貌。祁,徐也。言陰陽和,風雨時,先雨公田,乃及私田。

注[三]詩小雅刺幽王曰:「不自為政,卒勞百姓。」

注[四]□艷謂□姒也。艷,色美也。七子皆□姒之親黨,謂皇甫為卿士,仲允為膳夫,家伯為宰,番為司徒,蹶為趣馬,棸子為內史,楀為師氏也。厲王淫於色,七子皆用,言妻黨盛也。四國,四方之國也。虺蜴之性,見人則走,哀今之人皆如是,傷時政事。見詩小雅。番音方元反。棸音側流反。楀音記禹反。

注[五]僄,削也。五等謂諸侯。

注[六]史記,商鞅為秦定變法之令,令人什伍而相牧司,犯禁相連坐,不告奸者□斬。楊雄長楊賦曰「秦窫窳其士,封豕其人」也。

注[七]宣帝時鳳皇五至,因以紀年。

漢初至今,三百餘載,俗浸雕敝,巧偽滋萌,下飾其詐,上肆其殘。典城百里,轉動無常,各懷一切,莫慮長久。謂殺害不辜為威風,聚斂整辨為賢能,以理己安民為劣弱,以奉法循理為不化。髡鉗之戮,生於睚眥;覆屍之禍,成於喜怒。視民如寇讎,稅之如豺虎。[一]監司項背相望,[二]與同疾疢,見非不舉,聞惡不察,觀政於亭傳,責成於開月,[三]言善不稱德,論功不據實,虛誕者獲譽,拘檢者離毀。[四]或因罪而引高,或色斯以求名。[五]州宰不覆,競共辟召,踴躍升騰,超等踰匹。或考奏捕案,而亡不受罪,會赦行賂,復見洗滌。

朱紫同色,清濁不分。故使奸猾枉濫,輕忽去就,拜除如流,缺動百數。鄉官部吏,職斯祿薄,[六]車馬衣服,一出於民,廉者取足,貪者充家,特選橫調,[七]紛紛不絕,送迎煩費,損政傷民。和氣未洽,□眚不消,咎皆在此。今之墨綬,猶古之諸侯,[八]拜爵王庭,輿服有庸,[九]而齊於匹豎,叛命避負,非所以崇憲明理,惠育元元也。臣愚以為守相長吏,惠和有顯□者,可就增秩,勿使移徙,非父母喪不得去官。其不從法禁,不式王命,錮之終身,[一0]雖會赦令,不得齒列。若被劾奏,亡不就法者,徙家邊郡,以懲其後。鄉部親民之吏,皆用儒生清白任從政者,[一一]寬其負筭,[一二]增其秩祿,吏職滿歲,宰府州郡乃得辟舉。如此,威福之路塞,虛偽之端絕,送迎之役損,賦斂之源息。循理之吏,得成其化;率土之民,各寧其所。追配文、宣中興之軌,[一三]  流光垂祚,永世不刊。  注[一]國語曰:「□丹廷見令尹子常,與之語,問畜貨聚*(焉)**[馬]*。歸以語其弟曰:『楚其亡乎?吾見令尹如餓獸豺虎焉,殆必亡者也。』」注[二]項背相望謂前後相顧也。背音輩。

注[三]開,匝也。謂一歲。

注[四]離,遭也。

注[五]因罪潛遁,以求高尚之名也。論語曰:「色斯舉矣。」言觀前人之顏色也。

注[六]斯,賤也。

注[七]調,征也。

注[八]墨綬謂令長,即古子男之國也。

注[九]庸,常也。

注[一0]式,用也。

注[一一]任,堪也,音人林反。

注[一二]負,欠也。筭,口錢也。儒生未有品秩,故寬之。

注[一三]文帝、宣帝也。文帝遭呂氏難,故亦云中興。

帝感其言,申下有司,考其真偽,詳所施行。雄之所言,皆明達政體,而宦豎□權,終不能用。自是選代交互,令長月易,迎新送舊,勞擾無已,或官寺空曠,無人案事,每選部劇,乃至逃亡。

永建三年,京師、漢陽地皆震裂,水泉湧出。四年,司、冀復有大水。雄推較□異,以為下人有逆上之征,[一]又上疏言:「宜密為備,以俟不虞。」尋而青、冀、楊州盜賊連發,數年之閒,海內擾亂。其後天下大赦,賊雖頗解,而官猶無備,流叛之餘,數月復起。雄與僕射郭虔共上疏,以為「寇賊連年,死亡太半,一人犯法,舉宗腢亡。宜及其尚微,開令改悔。若告黨與者,聽除其罪;

能誅斬者,明加其賞」。書奏,並不省。  注[一]天鏡經曰:「大水自平地出,破山殺人,其國有兵。」

又上言:「宜崇經術,繕修太學。」帝從之。陽嘉元年,太學新成,詔試明經者補弟子,增甲乙之科,員各十人。除京師及郡國耆儒年六十以上為郎、舍人、諸王國郎者百三十八人。

雄又上言:「郡國孝廉,古之貢士,出則宰民,宣協風教。若其面牆,則無所施用。孔子曰『四十不惑』,禮稱『強仕』。請自今孝廉年不滿四十,不得察舉,皆先詣公府,諸生試家法,[一]文吏課箋奏,副之端門,練其虛實,以觀異能,以美風俗。有不承科令者,正其罪法。若有茂才異行,自可不拘年齒。」帝從之,於是班下郡國。明年,有廣陵孝廉徐淑,[二]年未及舉,台郎疑而詰之。

對曰:「詔書曰『有如顏回、子奇,不拘年齒』,[三]是故本郡以臣充選。」郎不能屈。雄詰之曰:「昔顏回聞一知十,孝廉聞一知幾邪?」淑無以對,乃譴□郡。於是濟陰太守胡廣等十餘人皆坐謬舉免黜,唯汝南陳蕃、穎川李膺、下邳陳球等三十餘人得拜郎中。自是牧守畏栗,莫敢輕舉。迄於永*(嘉)**[□]*,察選清平,多得其人。  注[一]儒有一家之學,故稱家*[法]*。

注[二]謝承書曰「淑字伯進,廣陵海西人也。寬裕博雅,好學樂道。隨父慎在京師,鑽孟氏易、春秋、公羊、禮記、周官。善誦太公六韜,交接英雄,常有壯志。舉茂才,除勃海修令,遷琅邪都尉」也。

注[三]解見順帝紀。

雄又奏征海內名儒為博士,使公卿子弟為諸生。有志操者,加其俸祿。及汝南謝廉,河南趙建,年始十二,各能通經,雄並奏拜童子郎。於是負書來學,雲集京師。

初,帝廢為濟陰王,乳母宋娥與黃門孫程等共議立帝,帝后以娥前有謀,遂封為山陽君,邑五千戶。又封大將軍梁商子冀襄邑侯。雄上封事曰:「夫裂土封侯,王制所重。高皇帝約,非劉氏不王,非有功不侯。孝安皇帝封江京、王聖等,遂致地震之異。永建二年,封陰謀之功,又有日食之變。數術之士,鹹歸咎於封爵。今青州饑虛,盜賊未息,民有乏絕,上求稟貸。陛下干干勞思,以濟民為務。宜循古法,寧靜無為,以求天意,以消□異。誠不宜追錄小恩,虧失大典。」帝不聽。雄復諫曰:「臣聞人君莫不好忠正而惡讒諛,然而歷世之患,莫不以忠正得罪,讒諛蒙幸者,蓋聽忠難,從諛易也。夫刑罪,人情之所甚惡;

貴寵,人情之所甚欲。是以時俗為忠者少,而習諛者多。故令人主數聞其美,稀知其過,迷而不悟,至於危亡。臣伏見詔書顧念阿母舊德宿恩,欲特加顯賞。

案尚書故事,無乳母爵邑之制,唯先帝時阿母王聖為野王君。聖造生讒賊廢立之禍,生為天下所咀嚼,死為海內所歡快。桀、紂貴為天子,而庸僕羞與為比者,以其無義也。夷、齊賤為匹夫,而王侯爭與為伍者,以其有德也。今阿母躬蹈約儉,以身率下,腢僚蒸庶,莫不向風,而與王聖並同爵號,懼違本操,失其常願。臣愚以為凡人之心,理不相遠,其所不安,古今一也。百姓深懲王聖傾覆之禍,民萌之命,危於累卵,常懼時世復有此類。怵惕之念,未離於心;

恐懼之言,未絕乎口。乞如前議,歲以千萬給奉阿母,內足以盡恩愛之歡,外可不為吏民所怪。梁冀之封,事非機急,宜過□□之運,然後平議可否。」會復有地震、緱氏山崩之異,雄復上疏諫曰:「先帝封野王君,漢陽地震,今封山陽君而京城復震,專政在陰,其□尤大。臣前後瞽言封爵至重,王者可私人以財,不可以官,宜還阿母之封,以塞□異。今冀已高讓,山陽君亦宜崇其本節。」雄言數切至,娥亦畏懼辭讓,而帝戀戀不能已,卒封之。後阿母遂以交遘失爵。

是時大司農劉據以職事被譴,召詣尚書,傳呼促步,又加以捶撲。雄上言:「九卿位亞三事,班在大臣,行有佩玉之節,動有庠序之儀。[一]孝明皇帝始有撲罰,皆非古典。」帝從而改之,其後九卿無復捶撲者。自雄掌納言,多所匡肅,每有章表奏議,台閣以為故事。遷司隸校尉。  注[一]禮記曰:「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組綬,大夫佩水蒼玉而緇組綬。」

初,雄薦周舉為尚書,舉既稱職,議者咸稱焉。及在司隸,又舉故冀州刺史馮直以為將帥,而直嘗坐臧受罪,舉以此劾奏雄。雄悅曰:「吾嘗事馮直之父而又與直善,今宣光以此奏吾,乃是韓厥之舉也。」由是天下服焉。[一]明年坐法免。後復為尚書。永和三年卒。  注[一]韓厥,韓獻子也。國語曰:「趙宣子舉獻子於靈公,以為司馬。河曲之役,宣子使人以其乘車干行,獻子執而戮之。宣子皆告諸大夫曰:『可賀我矣。吾舉厥也而中吾,乃今知免於罪矣。』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