永興
永興元年春二月,張掖言白鹿見。
三月丁亥,幸鴻池。
夏五月丙申,大赦天下,改元永興。
丁酉,濟南王廣薨,無子,國除。
秋七月,郡國三十二蝗。河水溢。百姓飢窮,流冗道路,至有數十萬戶,兾州尤甚。詔在所賑給乏絕,安慰居業。
冬十月,太尉袁湯免,太常胡廣爲太尉。司徒吳雄罷,司空趙戒免;以太僕黃瓊爲司徒,光祿勳房植爲司空。
十一月丁丑,詔減天下死罪一等,徙邊戍。
是歲,武陵太守應奉招誘叛蠻,降之。
二年春正月甲午,大赦天下。
二月辛丑,初聽刺史、二千石行三年喪服。
癸卯,京師地震,詔公、卿、校尉舉賢良方正、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。詔曰:「比者星辰謬越,坤靈震動,灾異之降,必不空發。勑己修政,庶望有補。其輿服制度有踰侈長飾者,皆宜損省。〈長音直亮反。〉郡縣務存儉約,申明舊令,如永平故事。」
六月,彭城泗水增長逆流。〈張衡《對策》曰:「水者,五行之首。逆流者,人君之恩不能下及,而敎逆也。」〉詔司隷校尉、部刺史曰:「蝗灾爲害,水變仍至,五穀不登,人無宿儲。其令所傷郡國種蕪菁以助人食。」
京師蝗。東海朐山崩。〈朐,山名也,在今海州朐山縣南。〉
九月丁卯朔,日有食之。詔曰:「朝政失中,雲漢作旱,〈雲漢,《詩》大雅篇名也。周宣王時大旱,故作詩曰:「倬彼雲漢,昭回于天。」鄭玄注云:「雲漢,天河也。倬然轉運於天。時旱渴雨,故宣王夜視天河,望其候焉。」〉川靈涌水,蝗螽孳蔓,殘我百穀,太陽虧光,飢饉荐臻。其不被害郡縣,當爲飢餒者儲。天下一家,趣不糜爛,則爲國寶。其禁郡國不得賣酒,祠祀裁足。」
太尉胡廣免,司徒黃瓊爲太尉。閏月,光祿勳尹頌爲司徒。〈頌字公孫,鞏人。〉
減天下死罪一等,徙邊戍。
蜀郡李伯詐稱宗室,當立爲「太初皇帝」,伏誅。
冬十一月甲辰,校獵上林苑,遂至函谷關,賜所過道傍年九十以上錢,各有差。
太山、琅邪賊公孫舉等反叛,殺長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