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勘記
二三七三頁三行父成五官中郎將按: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華嶠漢書作「左中郎將」,見三國誌注。袁安傳云「左中郎」,似失之。
二三七三頁三行*(紹)*壯健好交結殿本考證引何焯說,謂此指其父成,衍「紹」字。今據刪。
二三七三頁七行除濮陽長按: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許劭傳稱紹為濮陽令。
二三七四頁三行以紹為佐軍校尉集解引洪頤粻說,謂何進傳作「中軍校尉」,蓋勳傳、五行志俱作「佐軍校尉」。按:沉家本謂注引山陽公載記作「中軍」,獻紀注引亦同,魏志亦作「中軍」,案時有上軍、下軍,則作「中軍」是也。
二三七四頁六行淳於瓊為右校尉按:何進傳作「左軍校尉」。
二三七四頁一一行未有不善宣於天下按:校補引柳從辰說,謂袁紀「宣」作「害」。
二三七五頁一行信太山*(陽)*平*[陽]*人也洪亮吉謂「陽平」應如魏志鮑勳傳作「平陽」。今據改。
二三七五頁一行乃引軍還鄉里按:刊誤謂「軍」當作「歸」,或云「軍」字衍。
二三七五頁一一行*(以)**[與]*從弟後將軍術據刊誤改。
二三七六頁三行少府陰循至將作大匠吳循按: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獻帝紀「循」皆作「修」,魏志亦作「吳修」,當以「修」為正。
二三七六頁六行卓使司隸宣璠*(尺)**[盡]*口收之據汲本、殿本改。
二三七六頁八行胡母班字季友三國魏志注「季友」作「季皮」。風俗通卷三作「胡母季皮」。今按:作「皮」是。沉家本謂漢書□傳,楚人謂虎班。名班字季皮,猶春秋時鄭罕虎字子皮也。
二三七六頁一二行亡人二女按:沈家本謂魏志注作「亡人子二人」,案下文云「匡抱班二子哭」,則作「二女」者非也。
二三七六頁一五行忌*(方)**[其]*得觿刊誤謂「方」字無義,當是「其」字。按:通志正作「其」,今據改。
二三七七頁四行何凶逆刊誤謂「何」當作「阿」。按:嚴可均全後漢文注「何,負也」。依嚴說,則「何」字不鬥。
二三七七頁六行紹客逢紀按:何進傳作「龐紀」。
二三七七頁九行外托*[討]*董卓刊誤謂案文少一「討」字。按:通志正作「托討董卓」,今據補。
二三七八頁二行騎都尉沮授按:集解引王補說,謂魏志言諫者耿、閔外,有治中李歷,而無沮授,通鑒從之。
二三七八頁五行程渙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魏志「渙」作「奐」。
二三七九頁一五行秦伯曰按:「秦」原斗「泰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。
二三八一頁八行此誠將軍之*(羞)**[眷]*集解引惠棟說,謂「羞」字誤,當依《英雄記》作「眷」。今據改。按:三國誌袁紹傳注引《英雄記》作「眷」。
二三八一頁一0行大會賓徒於薄落津校補謂「徒」當作「從」。按:魏志注引《英雄記》,作「方與賓客諸將共會」。
二三八一頁一0行黑山賊干毒殿本「干」作「於」,下同。按:朱儁傳亦作「於」。
二三八一頁一四行紹遂尋山北行按:張森楷校勘記謂「尋」字無義,疑當作「循」。
二三八一頁一五行左髭丈八按:殿本「丈」作「文」。
二三八二頁五行謂之*[薄]*落津校補引柳從辰說,謂通鑒注引此作「謂之薄落津」,此脫「薄」字。今據補,與今本水經注合。
二三八二頁一三行拜紹右將軍按:集解引惠棟說,謂袁宏紀作「後將軍」。
二三八三頁九行熙字顯雍集解引惠棟說,謂「顯雍」當從魏志注作「顯奕」。按:潘眉三國誌考證謂雍熙字相應,作「奕」誤。
二三八三頁一二行願上惟先代成*(則)**[敗]*之誡集解引惠棟說,謂「則」依九州春秋當作「敗」。今據改。
二三八六頁九行凡我同盟之後按:刊誤謂案文當云「同盟之人,既盟之後」,此盟書常文也,誤脫四字。
二三八六頁九行神明是殛按:「殛」原斗「亟」,逕據汲本、殿本改正。
二三八六頁一一行今是*(夫)**[大]*鳥獸則失喪其腢匹據殿本改,與今禮記文合。
二三八六頁一六行張楊黑山同時乞降按:「楊」原作「揚」,前後互岐,逕改正。
二三八七頁五行太僕趙岐按「岐」原斗「歧」,逕改正。
二三八九頁四行三槐三公*(匹)**[位]*焉據汲本、殿本改。
二三八九頁一五行以為驃騎大將軍按:張森楷校勘記謂案明帝紀及東平王傳並雲為驃騎將軍,「大」字蓋衍。
二三九一頁一行*(兵)**[其]*埶譬若覆手據汲本改。
二三九一頁五行且公師徒精勇按:校補引柳從辰說,謂閩本「公」作「今」。
二三九一頁七行在於*(將軍)**[持牢]*據殿本改。按:殿本考證李良裘謂按三國誌注中載獻帝傳作「在於持牢」,「將軍」二字傳寫之誤。又集解引王補說,謂通鑒亦作「持牢」,胡注猶今南人言「把穩」也。
二三九一頁八行夫臣與主同者*[昌主與臣同者]*亡集解引惠棟說,謂獻帝傳云「臣與主同者昌,主與臣同者亡」,傳漏「昌主與臣同者」六字。今據補。
二三九三頁一二行因臧買位集解引惠棟說,謂「買」陳琳集作「假」。今按:文選亦作「假」。
二三九三頁一二行操*(奸)**[贅]*閹遺丑集解引錢大昕說,謂「奸」當作「贅」,三國誌注及文選並是「贅」字。今據改。
二三九四頁一行□就威柄集解引惠棟說,謂文選及魏志注皆作「□□」,□,成也,就亦訓成,與□同義。按:殿本「就」斗「蹴」。
二三九四頁三行身被梟懸之戮文選「身」下有「首」字,「戮」作「誅」。按:下云「妻孥受灰滅之咎」,「身首」「妻孥」相對成文,疑此脫「首」字。
二三九五頁一一行布復與陳宮將萬餘人*(乘)**[來]*戰據汲本、殿本改。
二三九八頁八行*[中]*黃伯曰據刊誤補。
二四00頁三行*[營中]*皆蒙楯而行李慈銘謂「皆」字上當疊「營中」二字,三國志袁紹傳作「營中皆蒙楯,觿大懼」。今據補。
二四00頁一0行曹操誠禽按:刊誤謂「誠」案文當作「成」。
二四00頁一四行許拔則操*(為)*成禽據刊誤刪。
二四0一頁六行還兵以益備按:校補謂魏志注引曹瞞傳,「還兵」作「遣兵」。
二四0一頁七行斬督將*(睢)**[眭]*元進等集解引惠棟說,謂「睢」當作「眭」,即眭固也。今據改。
二四0三頁四行配*[紀]*由是更協據集解引蘇輿說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