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童恢

后汉书 · 第 797/1092 节

童恢,字漢宗,琅邪姑幕人也。父仲玉,遭世凶荒,傾家賑卹,九族鄉里賴全者以百數。仲玉早卒。

恢少仕州郡爲吏,司徒楊賜聞其執法廉平,乃辟之。乃賜被劾當免,掾屬悉投刺去,恢獨詣闕爭之。乃得理,掾屬悉歸府,恢杖策而逝。由是論者歸美。

復辟公府,除不其令。吏人有犯違禁法,輒隨方曉示。若吏稱其職,人行善事者,皆賜以酒肴之禮,以勸勵之。耕織種收,皆有條章。一境清靜,牢獄連年無囚。比縣流人歸化,徙居二萬餘戶。民嘗爲虎所害,乃設檻捕之,生獲二虎。恢聞而出,咒虎曰:「天生萬物,唯人爲貴。虎狼當食六畜,而殘暴於人。王法殺人者傷,傷人則論法。汝若是殺人者,當垂頭服罪;自知非者,當號呼稱冤。」一虎低頭閉目,狀如震懼,即時殺之。其一視恢鳴吼,踴躍自奮,遂令放釋。吏人爲之歌頌。青州舉尤異,遷丹陽太守,暴疾而卒。

弟翊字漢文,名高於恢,宰府先辟之。翊陽喑不肯仕,及恢被命,乃就孝廉,除須昌長。化有異政,吏人生爲立碑。聞舉將喪,棄官歸。後舉茂才,不就。卒於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