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章
李章,字第公,河內懷人也。五世二千石。章習《嚴氏春秋》,經明教授,歷州郡吏。光武為大司馬,平定河北,召章置江曹屬,數從征伐。
光武即位,拜陽平令。時趙、魏豪右往往屯聚,清河大姓趙綱遂於縣界起塢壁,繕甲兵,為在所害。章到,乃設饗會,而延謁綱。綱帶文劍,被羽衣,從士百餘人來到。章與對宴飲,有頃,手劍斬綱,伏兵亦悉殺其從者,因馳詣塢壁,掩擊破之,吏人遂安。
遷千乘太守,坐誅斬盜賊過濫,徵下獄免。歲中拜侍御史,出為琅邪太守。時北海安丘大姓夏長思等反,遂囚太守處興,而據營陵城。章聞,即發兵千人,馳往擊之。掾史止章曰:「二千石行不得出界,兵不得擅發。」章按劍怒曰:「逆虜無狀,囚劫郡守,此何可忍!若坐討賊而死,吾不恨也。」遂引兵安丘城下,募勇敢燒城門,與長思戰,斬之,獲三百餘級,得牛馬五百餘頭而還。興歸郡,以狀上帝,悉以所得班勞吏士。後坐度人田不實徵,以章有功,但司冠論。月餘免刑,歸。复徵,會病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