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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昌

后汉书 · 第 804/1092 节

黃昌,字聖真,會稽餘姚人也。本出孤微。居近學官,數見諸生修庠序之禮,因好之,遂就經學。又曉習文法,仕郡為決曹。刺史行部,見昌,甚奇之,辟從事。

後拜宛令,政尚嚴猛,好發姦伏。人有盜其車蓋者,昌初無所言,後乃密遣親客至門下賊曹家掩取得之,悉收其家,一時殺戮。大姓戰懼,皆稱神明。

朝廷舉能,遷蜀郡太守。先太守李根年老多悖政,百姓侵冤。及昌到,吏人訟者七百餘人,悉為斷理,莫不得所。密捕盜帥一人,脅使條諸縣強暴之人姓名居處,乃分遣掩討,無有遺脫。宿惡大奸,皆奔走他境。

初,昌為州書佐,其婦歸寧於家,遇賊被獲,遂流轉入蜀為人妻。妻子犯事,乃詣昌自訟。昌疑母不為蜀人,因問所由。對曰:「妾本會稽餘姚戴次公女,州書佐黃昌妻也。妾嘗歸家,為賊所略,遂至於此。」昌驚,呼前謂曰:「何以識黃昌邪?」對曰:「昌左足心有黑子,常自言當為二千石。」昌乃出足示之。因相持悲泣,還為夫婦。

視事四年,徵,再遷陳相。縣人彭氏舊豪縱,造起大舍,高樓臨道。昌每出行縣,彭氏婦人輒陞樓而觀。昌不喜,遂敕收付獄,案殺之。又遷為河內太守,又再遷潁川太守。永和五年,徵拜將作大匠。漢安元年,進補大司農,左轉太中大夫,卒於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