倭人
倭人在帶方東南大海之中,依山島爲國邑。
舊百餘國,漢時有朝見者,今使譯所通三十國。
從郡至倭,循海岸水行,歷韓國,乍南乍東,到其北岸狗邪韓國,七千餘里,
始渡一海,千餘里至對馬國。其大官曰卑狗,副曰卑奴母離。
所居絶島,方可四百餘里,土地山險,多深林,道路如禽鹿徑。
有千餘戶,無良田,食海物自活,乘船南北市糴。
又南渡一海千餘里,名曰瀚海,至一大一作「支」國,官亦曰卑狗,副曰卑奴母離,方可三百里。
多竹木叢林,有三千許家。
差有田地,耕田猶不足食,亦南北市糴。
又渡一海,千餘里至末盧國,有四千餘戶,濵山海居,草木茂盛,行不見前人。
好捕魚鰒,水無深淺,皆沉没取之。
東南陸行五百里,到伊都國,官曰爾支,副曰泄謨觚、柄渠觚。
有千餘户,世有王,皆統屬女王國,郡使往來常所駐。
東南至奴國百里,官曰兕馬觚,副曰卑奴母離,有二萬餘户。
東行至不彌國百里,官曰多模,副曰卑奴母離,有千餘家。
南至投馬國,水行二十日,官曰彌彌,副曰彌彌那利,可五萬餘户。
南至邪馬壹一作「臺」國,女王之所都,水行十日,陸行一月。
官有伊支馬,次曰彌馬升,次曰彌馬獲支,次曰奴佳鞮,可七萬餘戶。
自女王國以北,其戶數道里可得略載,其餘旁國遠絕,不可得詳。
次有斯馬國,次有已百支國,次有伊邪國,
次有都支國,次有彌奴國,次有好古都國,
次有不呼國,次有姐奴國,次有對蘇國,
次有蘇奴國,次有呼邑國,次有華奴蘇奴國,
次有鬼國,次有爲吾國,次有鬼奴國,
次有邪馬國,次有躬臣國,次有巴利國,
次有支惟國,次有烏奴國,次有奴國,此女王境界所盡。
其南有狗奴國,男子爲王,其官有狗古智卑狗,不屬女王。
自郡至女王國,萬二千餘里。
男子無大小皆黥面文身。
自古以來,其使詣中國,皆自稱大夫。
夏后少康之子,封於會稽,斷髮文身,以避蛟龍之害。
今倭水人好沈没捕魚蛤,文身亦以厭大魚水禽,後稍以爲飾。
諸國文身各異,或左或右,或大或小,尊卑有差。
計其道里,當在會稽、東治之東。
其風俗不淫,男子皆露紒,以木緜招頭。
其衣横幅,但結束相連,略無縫。
婦人被髮屈紒,作衣如單被,穿其中央,貫頭衣之。
種禾稻、紵麻,蠶桑、緝績,出細紵、縑緜。
其地無牛、馬、虎、豹、羊、鵲。
兵用矛、楯、木弓。
木弓短下長上,竹箭或鐵鏃或骨鏃,所有無與儋耳、朱崖同。
倭地温暖,冬夏食生菜,皆徒跣。
有屋室,父母兄弟卧息異處,以朱丹塗其身體,如中國用粉也。
食飲用籩豆,手食。
其死,有棺無槨,封土作冢。
始死,停喪十餘日,當時不食肉,喪主哭泣,他人就歌舞飲酒。
已葬,舉家詣水中澡浴,以如練沐。
其行來渡海詣中國,恒使一人,不梳頭,不去蟣蝨。
衣服垢汚,不食肉,不近婦人。
如喪人,名之爲「持衰」。
若行者吉善,共顧其生口、財物;若有疾病,遭暴害,便欲殺之,謂其持衰不謹。
出真珠、靑玉,其山有丹,
其木有柟、杼、豫樟、楺櫪、投橿、烏號、楓香,
其竹篠簳、桃支,
有薑、橘、椒、蘘荷,不知以爲滋味。
有獼猴、黑雉。
其俗舉事行來,有所云爲,輙灼骨而卜,以占吉凶。
先告所卜,其辭如令龜法,視火坼占兆。
其會同坐起,父子男女無别,人性嗜酒。
見大人所敬,但搏手以當跪拜。
其人壽考,或百年,或八、九十年。
其俗,國大人皆四五婦,下户或二三婦。
婦人不淫,不妬忌。不盜竊,少諍訟。
其犯法,輕者没其妻子,重者滅其門户
及宗族尊卑,各有差序,足相臣服。
收租賦。
有邸閣,國國有市,交易有無,使大倭監之。
自女王國以北,特置一大率,檢察諸國,諸國畏憚之。
常治伊都國,於國中有如刺史。
王遣使詣京都、帶方郡、諸韓國,
及郡使倭國,皆臨津搜露,傳送文書、賜遺之物詣女王,不得差錯。
下户與大人相逢道路,逡巡入草。
傳辭說事,或蹲或跪,兩手據地,爲之恭敬。
對應聲曰「噫」,比如「然」「諾」。
其國本亦以男子爲王,住七八十年,倭國亂,相攻伐歷年,
乃共立一女子爲王,名曰卑彌呼,事鬼道,能惑衆。
年已長大,無夫壻,有男弟佐治國。
自爲王以來,少有見者。
以婢千人自侍,唯有男子一人給飲食,傳辭出入。
居處宫室樓觀,城栅嚴設,常有人持兵守衛。
女王國東渡海千餘里,復有國,皆倭種。
又有侏儒國在其南,人長三四尺,去女王四千餘里,
又有裸國、黑齒國,復在其東南,船行一年可至。
參問倭地,絕在海中洲島之上,或絕或連,周旋可五千餘里。
景初二年六月,倭女王遣大夫難升米等詣郡,
求詣天子朝獻,太守劉夏遣吏將送詣京都。
其年十二月,詔書報倭女王曰:
「制詔親魏倭王卑彌呼:帶方太守劉夏遣使送汝大夫難升米、次使都市牛利,
奉汝所獻男生口四人,女生口六人,班布二匹二丈,以到。
汝所在踰遠,乃遣使貢獻,是汝之忠孝,我甚哀汝。
今以汝爲親魏倭王,假金印紫綬,裝封付帶方太守,假授汝。
其綏撫種人,勉爲孝順。
汝來使難升米、牛利涉遠,道路勤勞,
今以難升米爲率善中郎將,牛利爲率善校尉,
假銀印靑綬,引見勞賜遣還。
今以絳地交龍錦五匹,絳地縐粟罽十張,蒨絳五十匹,紺靑五十匹,答汝所獻貢直。
又特賜汝紺地句文錦三匹,細班華罽五張,白絹五十匹,
金八兩,五尺刀二口,銅鏡百枚,
真珠、鉛丹各五十斤,皆裝封付難升米、牛利還到録受。
悉可以示汝國中人,使知國家哀汝,故鄭重賜汝好物也。」
正始元年,太守弓遵遣建中校尉梯儁等奉詔書印綬詣倭國,
拜假倭王,並齎詔賜金帛、錦罽、刀鏡、采物,
倭王因使上表答謝恩詔。
其四年,倭王復遣使大夫伊聲耆、掖邪拘等八人,
上獻生口、倭錦、絳靑縑、緜衣、帛布、丹木、𤝔、短弓矢。掖邪狗等壹拜率善中郎將印綬。
其六年,詔賜倭難升米黄幢,付郡假授。
其八年,太守王頎到官。
倭女王卑彌呼與狗奴國男王卑彌弓呼素不和,
遣倭載斯、烏越等詣郡,說相攻擊狀。
遣塞曹掾史張政等,因齎詔書、黄幢,拜假難升米爲檄告諭之。卑彌呼以死,大作冢,徑百餘步,徇葬者奴婢百餘人。
更立男王,國中不服,更相誅殺,當時殺千餘人。
復立卑彌呼宗女壹一作「臺」與,年十三爲王,國中遂定。政等以檄告喻壹一作「臺」與,壹一作「臺」與遣倭大夫率善中郎將掖邪狗等二十人送政等還,
因詣臺,獻上男女生口三十人,
貢白珠五千孔、靑大句珠二枚、異文雜錦二十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