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勘記
↑「漢」上原有「于」字,據高山本删。按:尚書禹貢「浮于江、沱、潛、漢」阮元校勘記曰:「陸氏曰:江、沱、潛、漢,四水名。本或作『潛于漢』,非。正義曰:本或『潛』下有『于』,誤耳。」
↑高山本「至于南河」下有集解:「孔安國曰:逾,越也。南河,在冀州南東流,故曰逾洛而至南河也。」尚書禹貢孔安國傳亦有此文。
↑「絮」,高山本作「纊」。按:尚書禹貢「厥篚纖纊」孔安國傳:「纊,細綿。」孔穎達疏:「禮喪大記候死者『屬纊,以俟絶氣』,即纊是新綿耳。」
↑日藏群書治要鈔本卷一一引史記無「下」字。
↑「大」,原作「太」,據高山本改。按:王念孫雜志史記第一:「『太』,當爲『大』。大、太字相近,後人又習聞天下太平之語,故大誤爲太耳。群書治要引此正作大平治。」
↑「高」,高山本作「亮」。
↑高山本此下有「禹曰何皋陶曰」六字,與尚書皋陶謨合。
↑「辛壬」二字原在「娶」字上。尚書益稷:「娶于塗山,辛壬癸甲,啓呱呱而泣,予弗子。」孔安國傳:「辛日娶妻,至于甲日,復往治水。」今據移。
↑此上原有「舜」字,據殿本删。按:梁玉繩志疑卷二:「一本無『舜』字,是也,當衍之。若以此歌爲舜,則下『帝拜』,將自拜其戒勉乎!」
↑疑當作「七年」。按:孟子萬章上:「禹薦益於天,七年,禹崩。」
↑高山本作「弟扃立是爲帝扃。」
↑高山本作「子履癸立是爲帝桀」。
↑原作「斟氏戈氏」,據高山本、殿本改。按:錢大昕考異卷一:「索隱本作『斟戈氏』,即斟灌也。『戈』、『灌』聲相近,上『氏』字衍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