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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幽王

史记 · 第 41/947 节

四十六年,宣王崩,子幽王宮𣵀(又作湦)立。幽王二年,西周三川皆震。伯陽甫曰:「周將亡矣。夫天地之氣,不失其序;若過其序,民亂之也。陽伏而不能出,陰迫而不能蒸,於是有地震。今三川實震,是陽失其所而填陰也。陽失而在陰,原必塞;原塞,國必亡。夫水土演而民用也。土無所演,民乏財用,不亡何待!昔伊、洛竭而夏亡,河竭而商亡。今周德若二代之季矣,其川原又塞,塞必竭。夫國必依山川,山崩川竭,亡國之徵也。川竭必山崩。若國亡不過十年,數之紀也。天之所棄,不過其紀。」是歲也,三川竭,岐山崩。

三年,幽王嬖愛褒姒。褒姒生子伯服,幽王欲廢太子。太子母申侯女,而為后。後幽王得褒姒,愛之,欲廢申后,并去太子宜臼,以褒姒為后,以伯服為太子。周太史伯陽讀史記曰:「周亡矣。」昔自夏后氏之衰也,有二神龍止於夏帝庭而言曰:「余,褒之二君。」夏帝卜殺之與去之與止之,莫吉。卜請其漦而藏之,乃吉。於是布幣而策告之,龍亡而漦在,櫝而去之。夏亡,傳此器殷。殷亡,又傳此器周。比三代,莫敢發之,至厲王之末,發而觀之。漦流于庭,不可除。厲王使婦人裸而譟之。漦化為玄黿,以入王後宮。後宮之童妾既齔而遭之,既笄而孕,無夫而生子,懼而棄之。宣王之時童女謠曰:「厭弧箕服,實亡周國。」於是宣王聞之,有夫婦賣是器者,宣王使執而戮之。逃於道,而見鄉者後宮童妾所棄妖子出於路者,聞其夜啼,哀而收之,夫婦遂亡,奔於褒。褒人有罪,請入童妾所棄女子者於王以贖罪。棄女子出於褒,是為褒姒。當幽王三年,王之後宮見而愛之,生子伯服,竟廢申后及太子,以褒姒為后,伯服為太子。太史伯陽曰:「禍成矣,無可奈何!」

褒姒不好笑,幽王欲其笑萬方,故不笑。幽王為烽燧大鼓,有寇至則舉烽火。諸侯悉至,至而無寇,褒姒乃大笑。幽王說之,為數舉烽火。其後不信,諸侯益亦不至。

幽王以虢石父為卿,用事,國人皆怨。石父為人佞巧善諛好利,王用之。又廢申后,去太子也。申侯怒,與繒、西夷犬戎攻幽王。幽王舉烽火徵兵,兵莫至。遂殺幽王驪山下,虜褒姒,盡取周賂而去。於是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,是為平王,以奉周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