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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完

史记 · 第 506/947 节

陳完者,陳厲公他之子也。完生,周太史過陳,陳厲公使卜完,卦得觀之否:「是爲觀國之光,利用賓于王。此其代陳有國乎?不在此而在異國乎?非此其身也,在其子孫。若在異國,必姜姓。姜姓,四嶽之後。物莫能兩大,陳衰,此其昌乎?」

厲公者,陳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厲公兄鮑立,是爲桓公。桓公與他異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爲他殺桓公鮑及太子免而立他,爲厲公。厲公旣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數歸,厲公亦數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厲公殺其父與兄,乃令蔡人誘厲公而殺之。林自立,是爲莊公。故陳完不得立,爲陳大夫。厲公之殺,以淫出國,故《春秋》曰「蔡人殺陳他」,罪之也。

莊公卒,立弟杵臼,是爲宣公。宣公[二]十一年,殺其太子御寇。御寇與完相愛,恐禍及己,完故奔齊。齊桓公欲使爲卿,辭曰:「羈旅之臣幸得免負檐,君之惠也,不敢當髙位。」桓公使爲工正。齊懿仲欲妻完,卜之,占曰:「是謂鳳皇于蜚,和鳴鏘鏘。有媯之後,將育于姜。五世其昌,并于正卿。八世之後,莫之與京。」卒妻完。完之奔齊,齊桓公立十四年矣。

完卒,諡爲敬仲。仲生稚孟夷。敬仲之如齊,以陳字爲田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