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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周

史记 · 第 889/947 节

杜周者,南陽杜衍人。義縱爲南陽守,以爲爪牙,舉爲廷尉史。事張湯,湯數言其無害,至御史。使案邊失亡,所論殺甚衆。奏事中上意,任用,與減宣相編,更爲中丞十餘歳。

其治與宣相放,然重遲,外寬,内深次骨。宣爲左内史,周爲廷尉,其治大放張湯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擠者,因而陷之;上所欲釋者,久繫待問而微見其冤狀。客有讓周曰:「君爲天子決平,不循三尺法,專以人主意指爲獄。獄者固如是乎?」周曰:「三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著爲律,後主所是疎爲令,當時爲是,何古之法乎!」

至周爲廷尉,詔獄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繋者新故相因,不減百餘人。郡吏大府舉之廷尉,一歳至千餘章。章大者連逮證案數百,小者數十人;遠者數千,近者數百里。會獄,吏因責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聞有逮皆亡匿。獄久者至更數赦十有餘歳而相告言,大抵盡詆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詔獄逮至六七萬人,吏所增加十萬餘人。

周中廢,後爲執金時,逐盜,捕治桑弘羊、衞皇后昆弟子刻深,天子以爲盡力無私,遷爲御史大夫。家兩子,夾河爲守。其治暴酷皆甚於王温舒等矣。杜周初徴爲廷史,有一馬,且不全;及身久任事,至三公列,子孫尊官,家訾累數巨萬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