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龜出於江水
神龜出於江水中,廬江郡常歲時生龜長尺二寸者二十枚輸太卜官,太卜官因以吉日剔取其腹下甲。龜千歲乃滿尺二寸。王者發軍行將,必鉆龜廟堂之上,以決吉凶。今高廟中有龜室,藏內以為神寶。
傳曰:「取前足臑骨穿佩之,取龜置室西北隅懸之,以入深山大林中,不惑。」臣為郎時,見萬畢石朱方,傳曰:「有神龜在江南嘉林中。嘉林者,獸無虎狼,鳥無鴟梟,草無毒螫,野火不及,斧斤不至,是為嘉林。龜在其中,常巢於芳蓮之上。左脅書文曰:『甲子重光,得我者匹夫為人君,有土正,諸侯得我為帝王。』求之於白蛇蟠杅林中者,齋戒以待,譺然,狀如有人來告之,因以醮酒佗發,求之三宿而得。」由是觀之,豈不偉哉!笔龜可不敬與?
南方老人用龜支床足,行二十餘歲,老人死,移床,龜尚生不死。龜能行氣導引。問者曰:「龜至神若此,然太卜官得生龜,何為輒殺取其甲乎?」近世江上人有得名龜,畜置之,家因大富。與人議,欲遣去。人教殺之勿遣,遣之破人家。龜見夢曰:「送我水中,無殺吾也。」其家終殺之。殺之后,身死,家不利。人民與君王者異道。人民得名龜,其狀類不宜殺也。以往古故事言之,古明王聖主皆殺而用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