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易经 目录

周易/同人

易经 · 第 7/178 节

周易第十三卦

離下乾上

易經:同人于野,亨。 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初九:同人于門,無咎。六二:同人于宗,吝。九三: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歲不興。九四:乘其墉,弗克,攻吉。九五:同人,先號啕而后笑。大師克相遇。上九:同人于郊,無悔。

同人于野,亨。 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

初九:同人于門,無咎。

六二:同人于宗,吝。

九三: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歲不興。

九四:乘其墉,弗克,攻吉。

九五:同人,先號啕而后笑。大師克相遇。

上九:同人于郊,無悔。

彖曰:同人,柔得位得中,而應乎乾,曰同人。同人曰,同人于野,亨。利涉大川,乾行也。文明以健,中正而應,君子正也。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。

同人,柔得位得中,而應乎乾,曰同人。同人曰,同人于野,亨。利涉大川,乾行也。文明以健,中正而應,君子正也。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。

象曰:天與火,同人;君子以類族辨物。出門同人,又誰咎也。同人于宗,吝道也。伏戎于莽,敵剛也。三歲不興,安行也。乘其墉,義弗克也,其吉,則困而反則也。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師相遇,言相克也。同人于郊,志未得也。

天與火,同人;君子以類族辨物。

出門同人,又誰咎也。

同人于宗,吝道也。

伏戎于莽,敵剛也。三歲不興,安行也。

乘其墉,義弗克也,其吉,則困而反則也。

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師相遇,言相克也。

同人于郊,志未得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