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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/未濟

易经 · 第 111/178 节

周易 第六十四卦

坎下離上

易經:未濟:亨。小狐汔濟,濡其尾,无攸利。初六:濡其尾,吝。九二:曳其輪,貞吉。六三:未濟,征凶,利涉大川。九四:貞吉,悔亡,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于大國。六五:貞吉,无悔,君子之光,有孚,吉。上九:有孚于飲酒,无咎,濡其首,有孚失是。

未濟:亨。小狐汔濟,濡其尾,无攸利。

初六:濡其尾,吝。

九二:曳其輪,貞吉。

六三:未濟,征凶,利涉大川。

九四:貞吉,悔亡,震用伐鬼方,三年有賞于大國。

六五:貞吉,无悔,君子之光,有孚,吉。

上九:有孚于飲酒,无咎,濡其首,有孚失是。

彖曰:未濟,亨;柔得中也。小狐汔濟,未出中也。濡其尾,无攸利;不續終也。雖不當位,剛柔應也。

未濟,亨;柔得中也。小狐汔濟,未出中也。濡其尾,无攸利;不續終也。雖不當位,剛柔應也。

象曰:火在水上,未濟;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。濡其尾,亦不知極也。九二貞吉,中以行正也。未濟征凶,位不當也。貞吉悔亡,志行也。君子之光,其暉吉也。飲酒濡首,亦不知節也。

火在水上,未濟;君子以慎辨物居方。

濡其尾,亦不知極也。

九二貞吉,中以行正也。

未濟征凶,位不當也。

貞吉悔亡,志行也。

君子之光,其暉吉也。

飲酒濡首,亦不知節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