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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

易经 · 第 131/178 节

子曰:「夫易,何為者也?夫易,開物成務,冒天下之道,如斯而已者也。」是故聖人以通天下之志,以定天下之業,以斷天下之疑。是故蓍之德圓而神,卦之德方以知,六爻之義易以貢;聖人以此洗心,退藏於密,吉凶與民同患,神以知來,知以藏往,其孰能與此哉?古之聦明叡知神武而不殺者夫!是以明於天之道,而察於民之故,是興神物以前民用;聖人以此齊戒以神明其德夫!是故闔戶謂之坤,闢戶謂之乾,一闔一闢謂之變;往來不窮謂之通,見乃謂之象,形乃謂之器,制而用之謂之法,利用出入,民咸用之謂之神。是故易有太極,是生兩儀,兩儀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,八卦定吉凶,吉凶生大業。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;變通莫大乎四時;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;崇高莫大乎富貴;備物致用,立成器以為天下利,莫大乎聖人;探賾索隱,鉤深致遠,以定天下之吉凶,成天下之亹亹者,莫大乎蓍龜。是故天生神物,聖人則之。天地變化,聖人效之。天垂象,見吉凶,聖人象之。河出圖,洛出書,聖人則之。易有四象,所以示也。繫辭焉,所以告也。定之以吉凶,所以斷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