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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/隨

易经 · 第 169/178 节

周易第十七卦

震下兌上

易經:隨:元亨。利貞。无咎。初九:官有渝,貞吉。出門交有功。六二:系小子,失丈夫。六三:系丈夫,失小子。隨,有求得利,居貞。九四:隨有獲,貞凶。有孚在道,以明,何咎。九五:孚于嘉,吉。上六:拘系之,乃從維之。王用亨于西山。

隨:元亨。利貞。无咎。

初九:官有渝,貞吉。出門交有功。

六二:系小子,失丈夫。

六三:系丈夫,失小子。隨,有求得利,居貞。

九四:隨有獲,貞凶。有孚在道,以明,何咎。

九五:孚于嘉,吉。

上六:拘系之,乃從維之。王用亨于西山。

彖曰:隨,剛來而下柔,動而說,隨。大亨貞,无咎,而天下隨時,隨之時義大矣哉!

隨,剛來而下柔,動而說,隨。大亨貞,无咎,而天下隨時,隨之時義大矣哉!

象曰:澤中有雷,隨;君子以嚮晦入宴息。官有渝,從正吉也。出門交有功,不失也。系小子,弗兼與也。系丈夫,志舍下也。隨有獲,其義凶也。有孚在道,明功也。孚于嘉,吉;位正中也。拘系之,上窮也。

澤中有雷,隨;君子以嚮晦入宴息。

官有渝,從正吉也。出門交有功,不失也。

系小子,弗兼與也。

系丈夫,志舍下也。

隨有獲,其義凶也。有孚在道,明功也。

孚于嘉,吉;位正中也。

拘系之,上窮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