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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/鼎

易经 · 第 178/178 节

周易 第五十卦

巽下離上

易經:鼎:元吉,亨。初六:鼎顛趾,利出否,得妾以其子,无咎。九二:鼎有實,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,吉。九三:鼎耳革,其行塞,雉膏不食,方雨虧悔,終吉。九四:鼎折足,覆公餗,其形渥,凶。六五:鼎黃耳金鉉,利貞。上九:鼎玉鉉,大吉,无不利。

鼎:元吉,亨。

初六:鼎顛趾,利出否,得妾以其子,无咎。

九二:鼎有實,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,吉。

九三:鼎耳革,其行塞,雉膏不食,方雨虧悔,終吉。

九四:鼎折足,覆公餗,其形渥,凶。

六五:鼎黃耳金鉉,利貞。

上九:鼎玉鉉,大吉,无不利。

彖曰:鼎,象也。以木巽火,亨飪也。聖人亨以享上帝,而大亨以養聖賢。巽而耳目聰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元亨。

鼎,象也。以木巽火,亨飪也。聖人亨以享上帝,而大亨以養聖賢。巽而耳目聰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元亨。

象曰:木上有火,鼎;君子以正位凝命。鼎顛趾,未悖也。利出否,以從貴也。鼎有實,慎所之也。我仇有疾,終无尤也。鼎耳革,失其義也。覆公餗,信如何也。鼎黃耳,中以為實也。玉鉉在上,剛柔節也。

木上有火,鼎;君子以正位凝命。

鼎顛趾,未悖也。利出否,以從貴也。

鼎有實,慎所之也。我仇有疾,終无尤也。

鼎耳革,失其義也。

覆公餗,信如何也。

鼎黃耳,中以為實也。

玉鉉在上,剛柔節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