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瓠子歌二首(漢•武帝)

乐府诗集 · 第 3510/4086 节

《史記•河渠書》曰:「漢武帝既封禪,

乃使汲仁、郭昌發卒數萬人塞瓠子決河。

於是天子已用事萬里沙,

還,

自臨決河,

沉白馬玉璧,

令群臣從官自將軍已下皆負薪窴決河。

是時東郡以故薪柴少,

而下淇園之竹以為楗。

天子既臨河決,

悼功之不成,

乃作歌二章。

於是卒塞瓠子,

築宮其上,

曰宣房宮。

瓠子決兮將奈何?

浩浩洋洋兮慮殫為河。

殫為河兮地不得寧,

功無已時兮吾山平。

吾山平兮钜野溢,

魚弗鬱兮柏冬日。

正道弛兮離常流,

蛟龍騁兮方遠遊。

歸舊川兮神哉沛,

不封禪兮安知外。

為我謂河伯兮何不仁,

泛濫不止兮愁吾人。

齧桑浮兮淮、泗滿,

久不反兮水維緩。

河湯湯兮激潺湲,

北渡回兮迅流難。

搴長茭兮湛美玉,

河伯許兮薪不屬。

薪不屬兮衛人罪,

燒蕭條兮噫乎何以御水。

隤林竹兮楗石菑,

宣防塞兮萬福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