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三
我對校長說了。校長是個四十多歲的婦人,胖胖的,不很精明,可是心熱。我是眞沒了主意,要不然我怎會開口述說媽媽的……我並沒和校長親近過。當我對她說的時候,每個字都像燒紅了的煤球燙着我的喉,我啞了,半天纔能吐出一個字。校長願意幫助我。她不能給我錢,只能供給我兩頓飯和住處——就住在學校和個老女僕作伴兒。她叫我幫助書記員寫寫字,可是不必馬上就這麼辦,因爲我的字還需要練習。兩頓飯,一個住處,解決了天大的問題。我可以不遲累媽媽了。媽媽這回連轎也沒坐,只坐了輛洋車,摸着黑走了。我的舖蓋,她給了我。臨走的時候,媽媽掙扎着不哭,可是心底下的淚到底翻上來了。她知道我不能再找她去,她的親女兒。我呢,我連哭都忘了怎哭了,我只裂着嘴抽達,淚蒙住了我的臉。我是她的女兒,朋友,安慰。但是我幫助不了她,除非我得作那種我決不肯作的事。在事後一想,我們娘兒倆就像兩個沒人管的狗,爲我們的嘴我們得受着一作「受住」一切的苦處,好像我們身上沒有別的,只有一張嘴。爲這張嘴,我們得把其餘一切的東西都賣了。我不恨媽媽了,我明白了。不是媽媽的毛病,也不是不該長那張嘴,是粮食的毛病,憑什麼沒有我們的吃食呢?這個別離,把過去一切的苦楚都壓過去了。那最明白我的眼淚怎流的月牙這回會沒出來,這回只有黑暗,連點螢火的光也沒有。媽媽就在暗中像個活鬼似的走了,連個影子也沒有。即使她馬上死了,恐怕也不會和爸埋在一處了,我連她將來的墳在哪裏都不知道。我只有這麼個媽媽,朋友。我的世界裏剩下我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