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四
我發現了我身上有了病。這叫我非常的苦痛,我覺得已經不必活下去了。我休息了,我到街上去走;無目的,亂走。我想去看看媽一作「媽媽」,她必能給我一些安慰,我想像着自己已是快死的人了。我繞到那個小巷,希望見着媽媽;我想起她在門外拉風箱的樣子。饅頭舖已經關了門。打聽,沒人知道搬到那裏去。這使我更堅決了,我非找到媽媽不可。在街上喪胆游魂的走了幾天,沒有一點用。我疑心她是死了,或是和饅頭舖的掌櫃的搬到別處去,也許在千里以外。這麼一想,我哭起來。我穿好了衣裳,擦上了脂粉一作「擦了胭脂粉」,在床上躺着,等死。我相信我會不久就死去的。可是我沒死。門外又敲門了,找我的。好吧,我伺候他,我把病盡力的傳給他。我不覺得這對不起人,這根本不是我的過錯。我又痛快了些,我吸烟,我喝酒,我好像已是三四十歲的人了。我的眼圈發青,手心發熱,我不再管;有錢纔能活着,先吃飽再說別的吧。我吃得並不錯,誰肯吃壞的呢!我必須給自己一點好吃食,一些好衣裳,這樣纔稍微對得起自己一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