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汉书 目录

後元

汉书 · 第 42/845 节

後元年春正月,詔曰:「獄,重事也。人有智愚,官有上下。獄疑者讞有司。有司所不能決,移廷尉。有令讞而後不當,讞者不為失。欲令治獄者務先寬。」三月,赦天下,賜民爵一級,中二千石諸侯相爵右庶長。夏,大酺五日,民得酤酒。

五月,地震。秋七月乙巳晦,日有蝕之。

條侯周亞夫下獄死。

二年冬十月,省徹侯之國。

春,匈奴入鴈門,太守馮敬與戰死。發車騎材官屯。

春,以歲不登,禁內郡食馬粟,沒入之。

夏四月,詔曰:「雕文刻鏤,傷農事者也;錦繡纂組,害女紅者也。農事傷則飢之本也,女紅害則寒之原 也。夫飢寒並至,而能亡為非者寡矣。朕親耕,后親桑,以奉宗廟粢盛祭服,為天下先;不受獻,減太官,省繇賦,欲天下務農蠶,素有畜積,以備災害。彊毋攘 弱,眾毋暴寡,老耆以壽終,幼孤得遂長。今歲或不登,民食頗寡,其咎安在?或詐偽為吏,吏以貨賂為市,漁奪百姓,侵牟萬民。縣丞,長吏也,奸法與盜盜,甚 無謂也。其令二千石修其職;不事官職耗亂者,丞相以聞,請其罪。布告天下,使明知朕意。」

五月,詔曰:「人不患其不知,患其為詐也;不患其不勇,患其為暴也;不患其不富,患其亡厭也。其唯廉士,寡欲易足。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宦,廉士算不必眾。有市籍不得宦,無訾又不得宦,朕甚愍之。訾算四得宦,亡令廉士久失職,貪夫長利。」

秋,大旱。

三年春正月,詔曰:「農,天下之本也。黃金珠玉,飢不可食,寒不可衣,以為幣用,不識其終始。間歲或不登,意為末者眾,農民寡也。其令郡國務勸農桑,益種樹,可得衣食物。吏發民若取庸采黃金珠玉者,坐臧為盜。二千石聽者,與同罪。」

皇太子冠,賜民為父後者爵一級。

甲子,帝崩于未央宮。遺詔賜諸侯王列侯馬二駟,吏二千石黃金二斤,吏民戶百錢。出宮人歸其家,復終身。二月癸酉,葬陽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