楚王英
楚王英,以建武十五年封為楚公,十七年進爵為王,二十八年就國。母許氏無寵,故英國最貧小。三十年,以臨淮之取慮、須昌二縣益楚國。自顯宗為太子時,英常獨歸附太子,太子特親愛之。及即位,數受賞賜。永平元年,特封英舅子許昌為龍舒侯。
英少時好遊俠,交通賓客,晚節更喜黃老,學為浮屠齋戒祭祀。八年,詔令天下死罪皆入縑贖。英遣郎中令奉黃縑白紈三十匹詣國相曰:「托在蕃輔,過惡累積,歡喜大恩,奉送縑帛,以贖愆罪。」國相以聞。詔報曰:「楚王誦黃老之微言,尚浮屠之仁祠,絜齋三月,與神為誓,何嫌何疑,當有悔吝?其還贖,以助伊蒲塞桑門之盛饌。」因以班示諸國中傅。英後遂大交通方士,作金龜玉鶴,刻文字以為符瑞。
十三年,男子燕廣告英與漁陽王平、顏忠等造作圖書,有逆謀,事下案驗。有司奏英招聚姦猾,造作圖讖,擅相官秩,置諸侯王公將軍二千石,大逆不道,請誅之。帝以親親不忍,乃廢英,徙丹陽涇縣,賜湯沐邑五百戶。遣大鴻臚持節護送,使伎人奴婢*(妓士)**〔工技〕*鼓吹悉從,得乘輜軿,持兵弩,行道射獵,極意自娛。男女為侯主者,食邑如故。楚太后勿上璽綬,留住楚宮。
明年,英至丹陽,自殺。立三十三年,國除。詔遣光祿大夫持節吊祠,贈賵如法,加賜列侯印綬,以諸侯禮葬於涇。遣中黃門占護其妻子。悉出楚官屬無辭語者。
制詔許太后曰:「國家始聞楚事,幸其不然。既知審實,懷用悼灼,庶欲宥全王身,令保卒天年,而王不念顧太后,竟不自免。此天命也,無可柰何!太后其保養幼弱,勉強飲食。諸許願王富貴,人情也。已詔有司,出其有謀者,令安田宅。」於是封燕廣為折奸侯。楚獄遂至累年,其辭語相連,自京師親戚諸侯州郡豪桀及考案吏,阿附相陷,坐死徙者以千數。
十五年,帝幸彭城,見許太后及英妻子於內殿,悲泣,感動左右。建初二年,肅宗封英子*[種]*楚侯*(種)*,五弟皆為列侯,並不得置相臣吏人。元和三年,許太后薨,復遣光祿大夫持節吊祠,因留護喪事,賻錢五百萬。又遣謁者備王官屬迎英喪,改葬彭城,加王赤綬羽蓋華藻,如嗣王儀,追爵,謚曰楚厲侯。章和元年,帝幸彭城,見英夫人及六子,厚加贈賜。
種後徙封六侯。卒,子度嗣。度卒,子拘嗣,傳國於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