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濟南安王康

后汉书 · 第 468/1092 节

濟南安王康,建武十五年封濟南公,十七年進爵為王,二十八年就國。三十年,以平原之祝阿、安德、朝陽、平昌、隰陰、重丘六縣益濟南國。中元二年,封康子德為東武城侯。

康在國不循法度,交通賓客。其後,人上書告康招來州郡姦猾漁陽顏忠、劉子產等,又多遺其繒帛,案圖書,謀議不軌。事下考,有司舉奏之,顯宗以親親故,不忍窮竟其事,但削祝阿、隰陰、東朝陽、安德、西平昌五縣。

建初八年,肅宗復還所削地,康遂多殖財貨,大修宮室,奴婢至千四百人,廄馬千二百匹,私田八百頃,奢侈恣欲,遊觀無節。永元初,國傅何敞上疏諫康曰:「蓋聞諸侯之義,制節謹度,然後能保其社稷,和其民人。大王以骨肉之親,享食茅土,當施張政令,明其典法,出入進止,宜有期度,輿馬臺隸,應為科品。而今奴婢廄馬皆有千餘,增無用之口,以自蠶食。宮婢閉隔,失其天性,惑亂和氣。又多起內第,觸犯防禁,費以巨萬,而功猶未半。夫文繁者質荒,木勝者人亡,皆非所以奉禮承上,傳福無窮者也。故楚作章華以凶,吳興姑蘇而滅,景公千駟,民無稱焉。今數遊諸第,晨夜無節,又非所以遠防未然,臨深履薄之法也。願大王修恭儉,遵古制,省奴婢之口,減乘馬之數,斥私田之富,節遊觀之宴,以禮起居,則敞乃敢安心自保。惟大王深慮愚言。」康素敬重敞,雖無所嫌啎,然終不能改。

立五十九年薨,子簡王錯嗣。錯為太子時,愛康鼓吹妓女宋閏,使醫張尊招之不得,錯怒,自以劒刺殺尊。國相舉奏,有詔勿案。永元十一年,封錯弟七人為列侯。

錯立六年薨,子孝王香嗣。永初二年,封香弟四人為列侯。香篤行,好經書。

初,叔父篤有罪不得封,西平昌侯昱坐法失侯,香乃上書分爵土封篤子丸、昱子嵩,皆為列侯。

香立二十年薨,無子,國絕。

永建元年,順帝立錯子阜陽侯顯為嗣,是為釐王。立三年薨,子悼王廣嗣。永建五年,封廣弟文為樂城亭侯。

廣立二十五年,永興元年薨,無子,國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