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后汉书 目录

龐參

后汉书 · 第 561/1092 节

龐參字仲達,河南緱氏人也。初仕郡,未知名,河南尹龐奮見而奇之,舉為孝廉,拜左校令。坐法輸作若盧。[一]  注[一]若盧,獄名。

永初元年,涼州先零種羌反畔,遣車騎將軍鄧騭討之。參於徒中使其子俊上書曰:「方今西州流民擾動,而征發不絕,水潦不休,地力不復。[一]重之以大軍,疲之以遠戍,農功消於轉運,資財竭於征發。田疇不得墾闢,禾稼不得收入,搏手困窮,無望來秋。[二]百姓力屈,不復堪命。臣愚以為萬里運糧,遠就羌戎,不若總兵養觿,以待其疲。車騎將軍騭宜且振旅,留征西校尉任尚使督涼州士民,轉居三輔。休徭役以助其時,止煩賦以益其財,令男得耕種,女得織□,[三]然後畜精銳,乘懈沮,出其不意。攻其不備,則邊人之仇報,奔北之恥雪矣。」書奏,會御史中丞樊准上疏薦參曰:「臣聞鷙鳥累百,不如一鶚。[四]  昔孝文皇帝悟馮唐之言,而赦魏尚之罪,使為邊守,匈奴不敢南向。[五]夫以一臣之身,折方面之難者,選用得也。臣伏見故左校令河南龐參,勇謀不測,卓爾奇偉,高才武略,有魏尚之風。前坐微法,輸作經時。今羌戎為患,大軍西屯,臣以為如參之人,宜在行伍。惟明詔采前世之舉,觀魏尚之功,免赦參刑,以為軍鋒,必有成效,宣助國威。」鄧太后納其言,即擢參於徒中,召拜謁者,使西督三輔諸軍屯,而征鄧騭還。  注[一]言其耗損,不復於舊。

注[二]兩手相搏,言無計也。

注[三]□音如深反。杜預注左傳云:「織□,織繒布也。」

注[四]前書鄒陽諫吳王之辭也。鶚,大鵰也。

注[五]前書馮唐謂文帝曰:「臣聞魏尚為雲中守,匈奴遠避,不近雲中之塞。上功莫府,一言不相應,文吏以法繩之。愚以為陛下法太明而賞太輕。」文帝悅,是日令唐持節赦魏尚,復以為雲中守也。

四年,羌寇轉盛,兵費日廣,且連年不登,谷石萬餘。參奏記於鄧騭曰:「比年羌寇特困隴右,供徭賦役為損日滋,官負人責數十億萬。[一]今復募發百姓,調取谷帛,衒賣什物,以應吏求。外傷羌虜,內困徵賦。[二]遂乃千里轉糧,遠給武都西郡。塗路傾阻,難勞百端,疾行則鈔暴為害,遲進則谷食稍損,運糧散於曠野,牛馬死於山澤。縣官不足,輒貸於民。民已窮矣,將從誰求?名救金城,而實困三輔。三輔既困,還復為金城之禍矣。參前數言宜□西域,乃為西州士大夫所笑。今苟貪不毛之地,營恤不使之民,[三]暴軍伊吾之野,以慮三族之外,[四]果破涼州,禍亂至今。夫拓境不寧,無益於強;多田不耕,何救饑敝!故善為國者,務懷其內,不求外利;務富其民,不貪廣土。三輔山原曠遠,民庶稀疏,故縣丘城,可居者多。[五]今宜徙邊郡不能自存者,入居諸陵,田戍故縣。孤城絕郡,以權徙之;轉運遠費,聚而近之;徭役煩數,休而息之。此善之善者也。」騭及公卿以國用不足,欲從參議,觿多不同,乃止。  注[一]責音側懈反。

注[二]為羌寇所傷也。

注[三]恤,憂也。不使之人謂戎虜凶獷,不堪為用。

注[四]言勞師救遠,以為親戚之憂慮。

注[五]丘,空也。

拜參為漢陽太守。郡人任棠者,有奇節,隱居教授。參到,先候之。棠不與言,但以薤一大本,水一盂,置戶屏前,自抱孫兒伏於戶下。主簿白以為倨。參思其微意,良久曰:「棠是欲曉太守也。水者,欲吾清也。拔大本薤者,欲吾擊強宗也。抱兒當戶,欲吾開門恤孤也。」於是歎息而還。參在職,果能抑強助弱,以惠政得民。

元初元年,遷護羌校尉,畔羌懷其恩信。明年,燒當羌種號多等皆降,始復得還都令居,通河西路。[一]時先零羌豪僭號北地,詔參將降羌及湟中義從胡七千人,[二]與行征西將軍司馬鈞期會北地擊之。參於道為羌所敗。既已失期,乃稱病引兵還,坐以詐疾征下獄,校書郎中馬融上書請之曰:「伏見西戎反畔,寇鈔五州,陛下愍百姓之傷痍,哀黎元之失業,單竭府庫以奉軍師。昔周宣獫狁侵鎬及方,[三]孝文匈奴亦略上郡,而宣王立中興之功,文帝建太宗之號。

非惟兩主有明叡之姿,抑亦扞城有虓虎之助,[四]是以南仲赫赫,列在周詩,亞夫赳赳,載於漢策。[五]竊見前護羌校尉龐參,文武昭備,智略弘遠,既有義勇果毅之節,兼以博雅深謀之姿。又度遼將軍梁慬,前統西域,勤苦數年,還留三輔,功□克立,閒在北邊,單于降服。今皆幽囚,陷於法網。

昔荀林父敗績於邲,晉侯使復其位;[六]孟明視喪師於崤,秦伯不替其官。[七]  故晉景並赤狄之土,秦穆遂霸西戎。[八]宜遠覽二君,使參、慬得在寬宥之科,誠有益於折衝,毗佐於聖化。」書奏,赦參等。  注[一]令居,縣,屬金城郡。令音零。

注[二]湟,水名,今在鄯州。

注[三]詩小雅六月之詩曰:「侵鎬及方,至於涇陽。」鄭玄注云:「鎬、方皆北方地名。」

注[四]詩曰:「公侯干城。」又曰:「闞如虓虎。」干,扞也。虓虎,怒貌也。

注[五]詩曰:「赫赫南仲,薄伐西戎。」周亞夫為漢將。赳赳,武貌。

注[六]左傳曰,晉荀林父及楚師戰於邲,晉師敗績。林父請死,晉侯欲許之。

士貞子諫曰:「不可。夫其敗也,如日月之食,何損於明?」晉侯使復其位。

注[七]左傳曰,晉敗秦師於崤,獲百里孟明視,後赦而歸之。秦伯曰:「孤之罪也。」不替孟明。

注[八]左傳曰,晉荀林父敗赤狄,遂滅之。晉侯賞林父狄臣千室,亦賞士貞子瓜衍之縣,曰:「吾獲狄土,子之功也。」又曰:「秦伯伐晉,遂霸西戎,用孟明也。」

後以參為遼東太守。永建元年,遷度遼將軍。四年,入為大鴻臚。尚書僕射虞詡薦參有宰相器能,*(順帝時)*以為太尉,錄尚書事。是時三公之中,參名忠直,數為左右所陷毀,以所舉用忤帝旨,司隸承風案之。時當會茂才孝廉,參以被奏,稱疾不得會。上計掾廣漢段恭因會上疏曰:「伏見道路行人,農夫織婦,皆曰『太尉龐參,竭忠盡節,徒以直道不能曲心,孤立腢邪之閒,自處中傷之地』。臣猶冀在陛下之世,當蒙安全,而復以讒佞傷毀忠正,此天地之大禁,人主之至誡。

昔白起賜死,諸侯酌酒相賀;季子來歸,魯人喜其紓難。[一]夫國以賢化,君以忠安。今天下鹹欣陛下有此忠賢,願卒寵任,以安社稷。」書奏,詔即遣小黃門視參疾,太醫致羊酒。  注[一]紓,緩也。季子,魯公子季友也。閔公之時,國家多難,以季子忠賢,故請齊侯復之。公羊傳曰:「季子來歸。其言季子何?賢也。言其來歸何?喜之也。」

後參夫人疾前妻子,投於井而殺之。參素與洛陽令祝良不平,[一]良聞之,率吏卒入太尉府案實其事,乃上參罪,遂因災異策免。有司以良不先聞奏,輒折辱宰相,坐系詔獄。良能得百姓心,洛陽吏人守闕請代其罪者,日有數千萬人,詔乃原刑。  注[一]謝承書曰「良字邵平,長沙人。聰明博學有才幹,以廉平見稱」也。

陽嘉四年,復以參為太尉。永和元年,以久病罷,卒於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