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綱
綱字文紀。少明經學。雖為公子,而厲布衣之節。舉孝廉不就,司徒辟高第為*[侍]*御史。時順帝委縱宦官,有識危心。綱常感激,慨然歎曰:「穢惡滿朝,不能奮身出命埽國家之難,雖生吾不願也。」退而上書曰:「詩曰:『不愆不忘,率由舊章。』[一]尋大漢初隆,及中興之世,文、明二帝,德化尤盛。觀其理為,易循易見,但恭儉守節,約身尚德而已。中官常侍不過兩人,近幸賞賜裁滿數金,惜費重人,故家給人足。夷狄聞中國優富,任信道德,所以奸謀自消而和氣感應。而頃者以來,不遵舊典,無功小人皆有官爵,富之驕之而復害之,非愛人重器,承天順道者也。[二]伏願陛下少留聖思,割損左右,以奉天心。」書奏不省。
注[一]詩大雅也。愆,過也。率,循也。言成王令德,不過循用舊典之文。
注[二]器謂車服也。言無功小人不可妄授也。左傳曰「唯器與名不可以假人」也。
漢安元年,選遣八使徇行風俗,皆耆儒知名,多歷顯位,[一]唯綱年少,官次最微。餘人受命之部,而綱獨埋其車輪於洛陽都亭,曰:「豺狼當路,安問狐狸!」
[二]遂奏曰:「大將軍冀,河南尹不疑,蒙外戚之援,荷國厚恩,以芻蕘之資,居阿衡之任,不能敷揚五教,翼贊日月,而專為封豕長蛇,肆其貪叨,[三]甘心好貨,縱恣無底,多樹諂諛,以害忠良。誠天威所不赦,不辟所宜加也。謹條其無君之心十五事,斯皆臣子所切齒者也。」[四]書御,京師震竦。[五]時冀妹為皇后,內寵方盛,諸梁姻族滿朝,帝雖知綱言直,終不忍用。 注[一]周舉傳曰:「詔遣八使巡行風俗,同時俱拜,天下號曰『八俊』。刺史、二千石有臧罪者,驛馬上之,墨綬已下便收;其有清勤忠惠宜表異者,狀聞。」八使名見順帝紀。
注[二]前書京兆督郵侯文之辭。
注[三]左傳申包胥曰「吳為封豕長蛇,薦食上國」也。
注[四]左傳曰「有無君之心,而後動於惡」也。前書鄒陽謂蓋侯王長君曰:「太后怫郁泣血,切齒側目於貴臣矣。」
注[五]御,進也。
時廣陵賊張嬰等觿數萬人,殺刺史、二千石,寇亂揚徐閒,積十餘年,朝廷不能討。冀乃諷尚書,以綱為廣陵太守,因欲以事中之。前遣郡守,率多求兵馬,綱獨請單車之職。既到,乃將吏卒十餘人,逕造嬰壘,以慰安之,求得與長老相見,申示國恩。嬰初大驚,既見綱誠信,乃出拜謁。綱延置上坐,問所疾苦。
乃譬之曰:「前後二千石多肆貪暴,[一]故致公等懷憤相聚。二千石信有罪矣,然為之者又非義也。今主上仁聖,欲以文德服叛,故遣太守,思以爵祿相榮,不願以刑罰相加,今誠轉禍為福之時也。若聞義不服,天子赫然震怒,荊、楊、兗、豫大兵雲合,豈不危乎?若不料強弱,非明也;□善取惡,非智也;去順效逆,非忠也;身絕血嗣,非孝也;[二]背正從邪,非直也;見義不為,非勇也:六者成敗之幾,利害所從,公其深計之。」嬰聞,泣下,曰:「荒裔愚人,不能自通朝廷,不堪侵枉,遂復相聚偷生,若魚游釜中,喘息須臾閒耳。今聞明府之言,乃嬰等更生之*(晨)**[辰]*也。既陷不義,實恐投兵之日,不免孥戮。」綱約之以天地,誓之以日月,嬰深感悟,乃辭還營。
明日,將所部萬餘人與妻子面縛歸降。綱乃單車入嬰壘,大會,置酒為樂,散遣部觿,任從所之;親為卜居宅,相田疇;[三]子弟欲為吏者,皆引召之。人情悅服,南州晏然。朝廷論功當封,梁冀遏絕,乃止。天子嘉美,征欲擢用綱,而嬰等上書乞留,乃許之。
注[一]二千石謂太守也。
注[二]凡祭皆用牲,故曰血嗣。
注[三]相,視也。田並畔曰疇。
綱在郡一年,年四十六卒。百姓老幼相攜,詣府赴哀者不可勝數。綱自被疾,吏人鹹為祠祀祈福,皆言「千秋萬歲,何時復見此君」。張嬰等五百餘人制服行喪,送到犍為,負土成墳。詔曰:「故廣陵太守張綱,大臣之苗,剖符統務,正身導下,班宣德信,降集劇賊張嬰萬人,息干戈之役,濟蒸庶之困,未升顯爵,不幸早卒。嬰等縗杖,若喪考妣,朕甚愍焉!」拜綱子續為郎中,賜錢百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