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后汉书 目录

蓋勳

后汉书 · 第 626/1092 节

蓋勳字元固,敦煌廣至人也。[一]家世二千石。[二]初舉孝廉,為漢陽長史。

時武威太守倚恃權埶,恣行貪橫,從事武都蘇正和案致其罪。涼州刺史梁鵠畏懼貴戚,欲殺正和以免其負,乃訪之於勳。勳素與正和有仇,或勸勳可因此報隙。勳曰:「不可。謀事殺良,非忠也;乘人之危,非仁也。」乃諫鵠曰:「夫紲食鷹鳶欲其鷙,[三]鷙而亨之,將何用哉?」鵠從其言。正和喜於得免,而詣勳求謝。勳不見,曰:「吾為梁使君謀,不為蘇正和也。」怨之如初。[四]  注[一]廣至,縣名,故城在今瓜州常樂縣東,今謂之縣泉堡是也。

注[二]續漢書曰:「曾祖父進,漢陽太守。祖父彪,大司農。」謝承書曰:「父字思齊,官至安定屬國都尉。」

注[三]紲,系也。廣雅曰:「鷙,執也。」蒼頡解詁曰:「鳶,鴟也。」食音嗣。

注[四]續漢書,中平元年,黃巾賊起,故武威太守酒泉黃雋被征,失期。梁鵠欲奏誅雋,勳為言得免。雋以黃金二十斤謝勳,勳謂雋曰:「吾以子罪在八議,故為子言。吾豈賣評哉!」終辭不受。

中平元年,北地羌胡與邊章等寇亂隴右,刺史左昌因軍興斷盜數千萬。[一]勳固諫,昌怒,乃使勳別屯阿陽以拒賊鋒,[二]欲因軍事罪之,而勳數有戰功。

邊章等遂攻金城,殺郡守陳懿,勳勸昌救之,不從。邊章等進圍昌於冀,昌懼而召勳。勳初與從事辛曾、孔常俱屯阿陽,及昌檄到,曾等疑不肯赴。勳怒曰:

「昔莊賈後期,穰苴奮□。[三]今之從事,豈重於古之監軍哉!」曾等懼而從之。勳即率兵救昌。到,乃誚讓章等,責以背叛之罪。皆曰:「左使君若早從君言,以兵臨我,庶可自改。今罪已重,不得降也。」乃解圍而去。昌坐斷盜征,以扶風宋梟代之。[四]梟患多寇叛,謂勳曰:「涼州寡於學術,故屢致反暴。今欲多寫孝經,令家家習之,庶或使人知義。」勳諫曰:「昔太公封齊,崔杼殺君;

伯禽侯魯,慶父篡位。[五]此二國豈乏學者?今不急靜難之術,遽為非常之事,既足結怨一州,又當取笑朝廷,勳不知其可也。」梟不從,遂奏行之。果被詔書詰責,坐以虛慢征。時叛羌圍護羌校尉夏育於畜官,[六]勳與州郡合兵救育,至狐盤,為羌所破。勳收余觿百餘人,為魚麗之陳。[七]羌精騎夾攻之急,士卒多死。勳被三創,堅不動,乃指木表[八]曰:「必屍我於此。」句就種羌滇吾[九]素為勳所厚,乃以兵扞觿曰:「蓋長史賢人,汝曹殺之者為負天。」勳仰罵曰:「死反虜,汝何知?促來殺我!」觿相視而驚。滇吾下馬與勳,勳不肯上,遂為賊所執。羌戎服其義勇,不敢加害,送還漢陽。後刺史楊雍即表勳領漢陽太守。時人饑,相漁食,勳調谷稟之,[一0]先出家糧以率觿,存活者千餘人。  注[一]斷謂割截。

注[二]阿陽,縣,屬天水郡。

注[三]齊景公時,燕、晉侵齊,景公以司馬穰苴為將,扞之,仍令寵臣莊賈監軍。與穰苴期旦日會,賈素驕貴,夕時至,穰苴召軍正問曰:「軍法期而後者雲何?」對曰:「當斬。」遂斬賈以徇三軍。

注[四]續漢書「梟」字作「泉」也。

注[五]崔杼,齊大夫。齊莊公先通其妻,杼殺之。慶父,魯莊公弟。莊公子開立,是為愍公,慶父襲殺愍公。並見史記。

注[六]前書尹翁歸傳曰:「有論罪輸掌畜官。」音義曰:「右扶風畜牧所在,有苑師之屬,故曰畜官。畜音許救反。」

注[七]麗音離。左傳曰:「王以諸侯伐鄭,鄭原繁、高渠彌奉公為魚麗之陳,先偏後伍,伍承彌縫。」杜預注曰:「此魚麗陳法也。」

注[八]表,標也。

注[九]句就,羌別種也。句音古侯反。

注[一0]調猶發也。

後去官,征拜討虜校尉。靈帝召見,問:「天下何苦而反亂如此?」勳曰:「幸臣子弟擾之。」時宦者上軍校尉蹇碩在坐,帝顧問碩,碩懼,不知所對,而以此恨勳。

帝又謂勳曰:「吾已陳師於平樂觀,多出中藏財物以餌士,何如?」[一]勳曰:

「臣聞『先王耀德不觀兵。』[二]今寇在遠而設近陳,不足昭果毅,秪黷武耳。」

[三]帝曰:「善。恨見君晚,腢臣初無是言也。」  注[一]中藏謂內藏也。

注[二]國語曰:「穆王將征犬戎,祭公謀父諫曰:『不可。先王耀德不觀兵。』」韋昭注曰:「耀,明也。觀,示也。」

注[三]左傳曰「戎昭果毅以聽之之謂武,殺敵為果,致果曰毅」也。

勳時與宗正劉虞、佐軍校尉袁紹同典禁兵。勳謂虞、紹曰:「吾仍見上,上甚聰明,但擁蔽於左右耳。若共並力誅嬖倖,然後征拔英俊,以興漢室,功遂身退,豈不快乎!」虞、紹亦素有謀,因相連結,未及發,而司隸校尉張溫舉勳為京兆尹。帝方欲延接勳,而蹇碩等心憚之,並勸從溫奏,遂拜京兆尹。

時長安令楊黨,父為中常侍,恃埶貪放,勳案得其臧千餘萬。貴戚鹹為之請,勳不聽,具以事聞,並連黨父,有詔窮案,威震京師。時小黃門京兆高望為尚藥監,幸於皇太子,太子因蹇碩屬望子進為孝廉,勳不肯用。或曰:「皇太子副主,望其所愛,碩帝之寵臣,而子違之,所謂三怨成府者也。」勳曰:「選賢所以報國也。非賢不舉,死亦何悔!」勳雖在外,每軍國密事,帝常手詔問之。[二]數加賞賜,甚見親信,在朝臣右。  注[一]府,聚也。

注[二]續漢書曰:「是時,漢陽叛人王國,觿十餘萬,攻陳倉,三輔震動。勳領郡兵五千人,自請滿萬人,因表用處士扶風*[士]*孫瑞為鷹鷂都尉,桂陽魏傑為破敵都尉,京兆杜楷為威虜都尉,弘農楊儒為鳥擊都尉,長陵第五鑈為清寇都尉。凡五都尉,皆素有名,悉領屬勳。每有密事,靈帝手詔問之。」

及帝崩,董卓廢少帝,殺何太后,勳與書曰:「昔伊尹、霍光權以立功,猶可寒心,足下小丑,何以終此?賀者在門,吊者在廬,可不慎哉!」[一]卓得書,意甚憚之。征為議郎。時左將軍皇甫嵩精兵三萬屯扶風,勳密相要結,將以討卓。會嵩亦被征,勳以觿弱不能獨立,遂並還京師。自公卿以下,莫不卑下於卓,唯勳長揖爭禮,見者皆為失色。卓問司徒王允曰:「欲得快司隸校尉,誰可作者?」允曰:「唯有蓋京兆耳。」卓曰:「此人明智有餘,然不可假以雄職。」

乃以為越騎校尉。卓又不欲令久典禁兵,復出為穎川太守。未及至郡,征還京師。時河南尹朱儁為卓陳軍事。卓折鑈曰:「我百戰百勝,決之於心,卿勿妄說,且污我刀。」勳曰:「昔武丁之明,猶求箴諫,[二]況如卿者,而欲杜人之口乎?」

卓曰:「戲之耳。」勳曰:「不聞怒言可以為戲?」卓乃謝鑈。勳雖強直不屈,而內厭於卓,不得意,疽發背卒,時年五十一。遺令勿受卓賻贈。卓欲外示寬容,表賜東園秘器賵襚,送之如禮。葬於安陵。  注[一]孫卿子曰「慶者在堂,吊者在閭,福與禍鄰,莫知其門」也。

注[二]武丁,殷王高宗也。謂傅說曰:「啟乃心,沃朕心。」說復於王曰:「惟木從繩則正,後從諫則聖。」見尚書。

子順,官至永陽太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