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洗冤集录 目录 三十四、跌死 洗冤集录 · 第 40/59 节 凡從樹及屋臨高跌死者,看枝柯挂掰所在并屋高低、失腳處蹤迹,或土痕高下及要害處,須有抵隐或物擦磕痕瘢。若内損致命痕者,口、眼、耳、鼻内定有血出。若傷重分明,更當子細驗之,仍量撲落處高低丈尺。 ← 三十三、受杖死 目录 三十五、塌壓死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