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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正

营造法式 · 第 7/147 节

《詩》:定之方中。又:揆之以日。注云:定,營定也。方中,昬正四方也。揆,度也。度日出日入,以知東西。南視定,北準極,以正南北。《周禮·天官》唯王建國,辨方正位。

《考工記》:置槷以垂,視以景,為規識日出之景與日入之景;……夜考之極星,以正朝夕。鄭司農注云:自日出而畫其景端,以至日入既,則為規,測景兩端之內規之,規之交,乃番也。度兩交之間,中屈之以指槷,則南北正。日中之景最短者也。極星謂北辰。

《管子》:夫繩扶撥以為正。《字林》摶,(時釧切。)垂臬望也。《刊謬俗音字》:今山東匠人猶言垂繩視正為摶。

看詳:今來凡有興造,既以水平定地平面,然後立表測景、望星,以正四方,正與經傳相合。今謹按《詩》及《周官·考工記》等修立下條:

取正之製:先於基址中央日內置圜版,徑一尺三寸六分。當心立表,高四寸,徑一分。畫表景之端,記日中最知之景,次施望筒,於其上望日景,以正四方。

望筒:長一尺八寸,方三寸(用版合造)。兩庵頭開圜眼,徑五分。筒身當中兩壁用軸安於兩立頰之內。其立頰自軸至地高三尺,廣三寸,厚二寸。晝望以筒指南,令日景透北。夜望以筒指北,於筒南望,令前後兩竅內正見北辰極星。然後各垂繩墜下,記望筒兩竅心於地,以為南,則四方正。

若地勢偏衺既以景表、望筒取正四方,或有可疑處,則更以水池景表較之。其立表高八尺,廣八寸,厚四寸,上齊,(後斜向下三寸。)安於池版之上。其池版長一丈三尺,中廣一尺。於一尺之內,隨表之廣刻線兩道;一尺之外,開水道環四周,廣深各八分。用水定平,令日景兩邊不出刻線,以池版所指及立表心為南,則四方正。(安置令立表在南,池版在北。其景夏至順線長三尺,冬至長一丈二尺。其立表內向池版處用曲尺較,令方正。